近日,義烏一位葉先生到一家飯館吃飯,
結果吃了幾口之後,
嘴裡嘎嘣兒了一下,
吐出來一看,
竟然是一塊堅硬的玻璃渣!
下午一點,記者來到淨居路附近的茗香園飯店見到了葉先生。葉先生手中正拿著一塊玻璃渣,他告訴記者,這塊玻璃渣是他從茗香園的飯菜中吃出來的。
看到從飯菜裡吃出玻璃渣後,葉先生覺得非常憤怒,便第一時間找來了服務員,要求店家給一個說法。
對於葉先生的要求,茗香園的店長李冬蘭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她說,因為店裡監控拍攝的畫面模糊不清,再加上葉先生當時所坐的位置是個盲點,所以也很難看清葉先生吃到玻璃渣的過程。這個玻璃渣來自哪裡她也說不清楚。現在事情既然發生了,自己作為店長確實也有責任。
記者見雙方因為賠償金額的關係一直沒能協商成功,便撥打了茗香園老闆李先生的電話,希望李先生對此事能給出一個妥當的解決方案。
對於李先生提出的500元賠償,葉先生表示自己無法接受,他覺得自己肯定是要去醫院做檢查的,至於賠償最少也要2000元。如果對方不願意協商,他只能選擇報警處理此事。
記者也試圖幫忙協調,但是雙方之間的條件相去甚遠,所以一直沒有談攏。節目播出前,葉先生再次撥打了記者電話,他說,經過協商,對方提出賠償1000元解決此事,他也表示同意。
嚇死寶寶了,
吃進嘴裡的東西還希望店家小心謹慎一點,
一旦出了事情可不是鬧著玩的!
領導說了,
點一個工資加5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