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第一天運行的情況如何?
「曉得」獲悉,
截止到昨天上午11點,
警方後臺已經收到87條舉報線索。
心存僥倖的司機們,
群眾們的眼睛可都是雪亮滴!
7點33分,在我市鐘樓區東龍路由南向北與中吳大道交匯處,一輛紅色福特車逆行,被群眾拍下了,經交警依法調查核實,該情況屬實並被警方採用,舉報人將獲得紅包獎勵。
▲ 這輛福克斯逆行被拍下
▲ 舉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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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楊江介紹,通過微信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共有11種(如圖)。
目前,常州交警、常州車管所、常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上,還不支持視頻上傳,市民只能以照片的形式,上傳信息,並且具體描述交通違法行為。
「舉例來講,該條舉報線索沒有被採納,原因是沒有標明具體的地址。」楊江舉例了其中一條舉報路口實線加塞的信息,在違法地址一欄,只寫到「新北區」,而沒有具體路段,無法取證,所以不符合要求。
▲ 沒有標註具體路段,不符合規定
1、舉報行為不屬於交通違法行為的;
2、舉報的行為之前已有市民舉報,已開展核查工作的;
3、提供的交通違法信息有誤的,或者信息填寫不完整的;
4、舉報的違法行為超過了公安微警務核准的11類受理範圍的。
市交警部門表示,歡迎廣大群眾「隨手拍」,但堅決不允許開車拍照這一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行為。
「我們提倡從行車記錄儀中截取照片。」楊江說,行車記錄儀不僅可以完整拍下交通違法行為,而且照片上都會顯示具體的日期和時間,方便後續填寫舉報信息,也會提高照片被採納的機率。
同時,警方也會依法保護舉報人的信息,而惡意舉報和虛假舉報的人,將被列入「黑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