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的文件顯示,通知是江蘇某酒業公司於9月15日發的,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使用蘋果手機的員工,限定30天內更換為國產品牌手機,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二是公司所有員工不得購買蘋果手機,違者直接辭退,而購買華為手機,可以給予15%的補貼。
記者就此聯繫了該酒業公司的法人陸先生。他表示,網上流傳的通知屬實。「第一我們是為了自己的信息安全。第二,我們是支持所有國產手機。只不過是購買華為手機,我們會有額外補助15%。美國(9月)15號正式對華為制裁,那我為什麼不能以我個人之力來支持一下華為呢?」陸先生說。
據陸先生介紹,目前公司只有個別員工使用蘋果手機。
記者注意到,該事件在網上爆料之後,引起網友熱議,許多網友贊成並讚揚該公司的決定,評論稱,「國人就應該支持國產手機」、「為這公司點讚」。也有網友指出,該公司的做法太極端,使用什麼手機是員工的自由。因為使用手機品牌辭退員工,還可能存在違反勞動法的情形。
對此陸先生回應說:「企業、用人單位他有一個自己的用工標準,那如果他不符合我的標準,那我可以去辭退他,我只要按照《勞動法》的流程去做就行了。再換句話說,我的企業再小,哪怕就是一個個體,我是一個中國人,我願意支持國產,這是沒有錯誤的。」
記者查詢了解到,該企業去年5月才成立,註冊地在鹽城濱海。在江蘇並沒有什麼名氣。其公司網店上架的十幾款酒品中,銷量最高的月銷才1件,其餘銷量均為0。對於炒作的質疑,陸先生回應說,這件事情在網絡上火了並不是他制定這規定的初衷,自己沒想去炒作什麼。
「別人的觀點永遠是別人的,我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我不能說利用這個輿論去炒作我的公司、我的產品,那是沒有意義的。」陸先生說,他不需要這個事件給公司帶來什麼附加值,「只需要在一部分認同的人裡面,他們知道我這個觀點還算正確就好。」
買蘋果手機就要被辭退,這樣的企業內部規章,究竟是否合法合規?南京大學法學院黃秀梅副教授表示,公司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信息安全可以理解,但個人信息安全應限於與勞動者履職有關的個人信息,履職之外的個人信息是否安全,公司不能行使「長臂」管理權。
專家指出,「勞動管理權對私人的私權幹涉應有一個界限,只能是勞動過程中的管理。」從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看,對「在規定期限內更換手機」,或者「不得購買」的規定,只能限於處理單位業務,單位主動配備的作為勞動工具的手機。如果動用「自動離職」,「辭退」等懲戒性解僱措施幹涉員工私人手機的選用,欠缺合法性,更欠缺妥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