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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營造安定和諧的治安環境,南雄市公安局結合「颶風2020」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違法行為。於2020年11月12日,專案民警在雲南省上蒜鎮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林抓獲歸案,成功破獲1起惡意欠薪案。
2020年5月11日,南雄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的案件:黎某林拖欠工人工資25萬餘元。接報後,南雄市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抽調治安、網警、刑偵、派出所等精幹警力,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經查,周某武、鄭某、李某體、王某平、周某永、阮某剛等6人受僱於黎某林承建的南雄市某投資有限公司的建設項目,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間,黎某林就以各種藉口拖欠周某武等6人工資,2020年1月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黎某林作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但黎某林不僅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25萬餘元,還「人間蒸發」了。
由於黎某林潛逃外地,辦案民警充分發揮智慧新警務的優勢,主動出擊,認真研判分析,最終確定了黎某林的落腳點在雲南省上蒜鎮。2020年11月12日,專案民警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黎某林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黎某林對其拖欠周某武、鄭某、李某體、王某平、周某永、阮某剛等6人工資共計25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林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來源:南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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