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長春市公安局雙陽區分局通陽路派出所收到一面「保人民之安,塑勇士形象」字樣的錦旗,表達對民警楊超博、袁帥緊急時刻不顧生命安危救助親人的感激之情。
5月25日凌晨1點5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雙陽區分局通陽路派出所接到110轉警稱:「有一男子在雙陽湖欲跳水輕生,急需救助,請求立即出警」。
接警後,通陽路派出所民警楊超博、袁帥、輔警張天龍火速趕到事發現場營救。到達現場後,民警在報警人的協助下發現有一男子在離岸邊20米左右的湖水中,水已經淹過其腰部,且該男子仍不斷向深水區蹣跚前行,情況十分危急。時間就是生命。民警楊超博迅速穿上救生衣從車上拿下救援繩,不顧自己不會遊泳的危險,想也沒想就將繩子的一頭綁在自己腰上,另一頭讓同事拉住,奮不顧身翻越大壩圍牆跳入寒冷刺骨的湖水裡,奮力向輕生男子不斷靠近。當抓住落水者的胳膊往岸上拖拽時,該男子反應強烈,拼命掙扎反抗並大喊大叫不配合民警的救助,兩人幾次栽入水中,緊急情況下楊超博緊緊抓住救生繩,岸上的同事看到兩人在水中沉沉浮浮竭盡全力的拉繩子艱難地把二人從水中拉到岸上。
上岸時男子已被凍得瑟瑟發抖,嘴唇發青,蜷縮一團,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楊超博立即幫他脫掉溼透冰冷的上衣並將自己的警服披在他的身上。看到輕生男子並無大礙,這時他才想起自己不會遊泳,心裡一陣後怕。隨後,民警將男子帶回派出所並聯繫其家屬。經了解,該男子叫敬某,36歲,因家庭原因及生活壓力過大一時衝動,萌生了到雙陽湖輕生的念頭。經過和該男子傾心交流,該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連聲道謝說:「感謝你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也挽救了我們一個家庭。如果因為我的衝動,連累了一個這麼年輕的小夥子,這輩子我都不會原諒自己」。隨後在民警的耐心疏導下,該人保證以後再也不會做傻事了,在做好相關記錄後,家屬將其安全接回家中。
楊超博,1996年5月出生,2018年入警,參加工作不到一年。他說,當時的情況緊急,人命關天,肩上的責任、身上的警服容不得我想太多,也忘記了自己不會遊泳,就一心想著趕緊把人救上來。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在群眾生命受到威脅時,就應該挺身而出!
這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雖然生活有時會很艱難,但無論你遭遇什麼都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孩子在等爸媽,父母還在等你回家。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