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朋友在微信裡又分享了一篇叫做「三不一沒有」的帖子,發生事故了「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等法院判決。還冠以「萬一開車撞了人,一個交警教給你的方法」在朋友圈裡廣為傳播。
很多人轉發以後變成了應對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採用「三不一沒有」,可悲的是許多朋友如獲至寶,以訛傳訛,堅信不疑。
「三不一沒有」適用於什麼事故?
其實,少雍私下裡覺得這個「三不一沒有」在面對無賴、碰瓷等不講理的人是可以的,特別是面對那些獅子大開口,想要通過這種喪心病狂的方式發家致富的無賴傷者,我們可以不聞不問走法律程序。
但是,應用在所有事故的處理中難免以偏概全,稍微有點社會經驗的人都會覺得內容太幼稚。
不要墊付?
發生了事故,就算是圍觀者,盡人道主義的義務也應該搶救傷者,何況是撞了人?
事故中有人傷亡,交警都會要求車主陪同傷者去醫院檢查。說白了就是讓你去交錢,墊付醫療費。再說了,你都把人撞傷了,適當地墊付一點醫療費又算什麼呢?但是這個墊付不是強制性的,交警部門在解決當事人醫藥費和賠償費等等民事問題上只能要求雙方協商,並沒有強制要求任何一方墊付或者支付費用。而且,交警暫扣車輛只是出於收集事故證據的需要,只能用於檢驗鑑定才可以扣車,檢驗鑑定結論做出以後就必須及時返還事故車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一般情況下,在33個工作時內交警會返還事故車輛,而不是帖子上說的15個工作日。
不探望、不調解?
交通事故都是過失導致意外,事故的後果已經造成了,絕大多數民事賠償進行調解、協商,簡單地說就是談錢,雖然說談錢傷感情,可不得不談。
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應該站在相互理解,配合支持的角度來處理問題,我們試想一下,如果你是受害者,你的父母兄弟姐妹,你的孩子被撞了,對方「三不一沒有」,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你是什麼心情?
不調解真要去打官司,有個法律術語叫做「訴前財產保全」,是由法院扣留事故車輛,來保證傷者的合法權益。車輛的扣押由交警變成了法院,你還能牛得起來嗎?官司不結束根本就不可能取回來,你怎麼辦?
沒有錢?
帖子裡說我沒有錢,讓對方起訴,我反正是死豬不怕開水淋。你想想看事故處理中真正打官司的有幾個,律師不要錢嗎?打官司不要費用嗎?找朋友,託關係不花錢?你能撐得住、能不煩嗎?
有多少案子能真正開庭審理的,對方給你打電話你不理,法院給你打電話你還能硬氣嗎?訴訟前的調解你不得屁顛屁顛地去法院。
不要指望保險公司的律師,他的當事人是保險公司不是你,他的目的是為保險公司服務,保障保險公司的利益,不是來幫你減少損失的。
正解:發生事故要做到「三個減少」
少雍覺得「三不一沒有」只會加速社會的冷漠和無情,所有事故的處理都採用這種理論,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少雍在基層一線巡邏九年,擔任過分管事故的副大隊長,我處理的眾多事故當中,有良知的人還是佔多數,積極處理的人得到的結果往往都比較理想,採取這種無賴做法基本上沒有。
這種不靠譜的「三不一沒有」千萬不要輕信,發生了事故的確麻煩,但麻煩這個東西,你越是躲著走,它越是纏著你,積極面對,妥善處理,合法、合理、合情才能解決得好。
事故既然已經發生逃避不了了,不管是強勢還是弱勢群體,我們都應該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只有雙方都盡力減少處理時間、減少經濟損失,減少耗費的精力才是正解。
祝大家出行平安。不出事,不惹事,尊重路權,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