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6月25日)22時許,大連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稱,經連續工作,在甘井子區南關嶺一居民小區將網傳「女子半夜遭毆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歲,大連人)抓獲。
經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與其女友感情糾紛情緒波動,酒後於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吳某,對其使用暴力並強制猥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有記者實地探訪案發地↓
環球時報官方微博在上午確認:記者從相關內部渠道得知,目前網上流傳的這組照片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本人。
男子毆打女孩視頻↓
而大家最關心的受害女孩,6月25日下午,也有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她到當地醫院就診的情況。
醫生:進來的時候,她整個臉都是腫的
22日凌晨2時許,遼寧盤錦女孩、29歲的受害人吳某來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急診科就診。該醫院距離案發地點約10公裡,是一所三級甲等醫院。
「進來的時候,她整個臉都是腫的。」接診醫生回憶。相關材料顯示,受害人吳某自費做了頭顱、眼眶和視神經管的CT掃描等檢查。大連市公安局方面稱,該女子的整體傷情為面部軟組織挫傷,沒有內傷,她的後腦勺、頭骨都無損傷。她在接受簡單治療後離開,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調查。
打昏厥才軟組織挫傷?法醫秦明在線科普
警方通報發出後,有網友提出疑問:視頻中犯罪嫌疑人將女子打到暈厥,怎麼「僅僅軟組織挫傷」?
25日,「法醫秦明」在微博發文科普:人的個體差異巨大,受傷過程和損傷結果沒有必然聯繫。
「法醫秦明」還寫到,「對於本案,看起來十分殘暴,當時大家也都希望傷者沒有大事。現在看起來僅僅是軟組織挫傷,這不應該是最大的一件好事嘛?此事網絡上熱成了這樣,警方有隱瞞傷情的必要嗎?那要承擔多大的風險?」
「不以己度人,不先入為主,不主觀臆測。這才是追尋真相必備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科學才是正義的前提。」
人抓到了,該如何懲罰?
北京澤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刑辯律師趙磊表示,根據最新警方通報,涉案人員王某應當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案發公共場所,應加重處罰
鑑於其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屬於加重處罰的情節,將來如果進入司法程序,應當予以考慮。
暴力攻擊如何定性?
暴力攻擊方面,目前醫院給出的軟組織挫傷為醫學結論,根據以往經驗,法律可能會被認定為輕微傷,不單獨構成犯罪要件。但使用暴力本身也屬於強制猥褻的加重情節,將來司法機關會根據暴力手段的程度,在定罪量刑時予以考慮。
醉酒不影響定罪量刑
醉酒從來都不是免除或者減輕此類惡性犯罪責任的理由,不會影響對其行為的認定及定罪量刑。
關於強姦未遂
針對一些網友呼籲的以強姦未遂追究其責任,趙磊律師表示,我國司法實踐中,判斷是否構成強姦罪未遂,主要看其主觀上是否具有強姦的故意,這需要通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證人證言、相關視聽資料等證據綜合予以判斷。
本案中,視頻顯示該男子有扒衣服行為,在沒有證據證言證明該男子意圖發生性行為的條件下,警方初步以猥褻嫌疑對其進行通報是合理的。
來源:綜合中國日報、環球時報微博、大河報等報導
本期編輯 | 劉晨曦 審核 | 楊曉娜 時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