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連女子王某雪婚內出軌,與丈夫劉某已分居半年有餘,王某雪與丈夫劉某一直沒達成離婚協議。
分居期間,王某雪與其男友居住在一起。
2018年7月29日王某雪要用家裡的車去接其男友,丈夫劉某不同意,雙方因此起了爭執,劉某坐在車前以死相威脅。王某雪一怒之下將其丈夫撞死。
2021年2月,法院二審宣判此案,王某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某雪婚內出軌,與丈夫劉某分居後便與其男友居住在一起,更是當著丈夫的面要使用家裡的車子去接其男友,實在過分,換成任何一個男的估計都受不了。然而劉某卻沒有動粗,比較示弱的選擇以死相威脅,但是沒想到王某雪絲毫不念舊情,一腳油門,便造成了劉某死亡的後果。
王某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實在是罪有應得,只是可憐兩人的孩子,剛滿周歲拍了周歲照後便成了孤兒。
王某雪的男友在在王某雪出事後,是否會等她出獄二人再續前緣,實在是個未知數;王某雪自己這樣做是否值得,也許她現在比誰都更清楚。
王某雪現在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了,那王某雪的男朋友會不會受到法律處罰呢?
1. 王某雪男朋友是否構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雪在於丈夫劉某分居後便與其男友同居生活,如果王某雪男朋友知道王某雪還未離婚,在二人便以夫妻關係生活在一起,對外是以夫妻名義相稱。那麼王某雪男友將構成重婚罪,面臨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王某雪的男友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的幫兇?
根據王某雪的表述:其與丈夫劉某發生爭執後,劉某走到車頭前指著自己說「有種你就來撞死我」。自己當時很生氣,就想開車撞他,於是就掛檔並踩油門把他撞倒了,感覺車左前輪從劉某身上壓過去後,就將車子熄火。
由此可見,王某雪完全是因為自己的一時氣憤所致,並沒有得到其男友的教唆也未曾受到男友的脅迫,所以在本案中王某雪男友是不用負相關刑事責任的。
3. 法院為什麼判王某雪故意傷害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罪?
雖然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與故意傷人造成的結果是一樣的,但是兩者之間的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根據王某雪的表述可以看出,案發前雙方因王某雪要用家裡的車子去接其男友引發爭執,爭執過程中劉某便走到車前以死相逼,王某雪一時氣憤便開車撞人,撞人後又有積極搶救被害人等行為。
故意殺人罪的本質特徵在於侵犯他人的生命權利,行為人對其行為必然或可能造成他人死亡是明知的,而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當死亡結果發生時,這種結果是行為人希望或放任的。
本案中王某雪在主觀沒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故意,這一點從撞人後積極搶救可以看出,只是因為一時氣憤所致,故不符合故意殺人的特徵。
本案是屬於婚姻關係引發的家庭悲劇,值得我們深思,同時也提醒了我們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之間忠誠、理解、責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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