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3時許,海航濰坊至廣州的HU7032航班出港在即,濰坊機場工作人員開始對乘機旅客進行安檢。當檢查到一名男性旅客時,安檢人員發現其行李箱中好像裝有一個打火機。
工作人員要求該旅客開包檢查,剛開始其拒絕配合檢查,且矢口否認箱子裡裝有打火機。經開包員開包確認後,發現裡邊確實裝著一個打火機,為了躲過檢查,該旅客竟用衛生紙將打火機層層包裹,然後裝進一個水杯裡,從外表根本看不出來。
安檢人員在水杯中發現打火機
隨後,安檢人員對該旅客人身及隨身行李進行複查,未發現其他違禁物品。根據規定,安檢人員將該男性旅客與違禁物品移交給機場公安機關處理,機場公安根據民航法律相關規定,對該旅客故意隱匿攜帶違禁物品的行為,予以取消乘機資格並處以5日拘留的行政處罰。
經查,於某這是第一次乘飛機,準備同朋友到廣州辦事,自認為將打火機藏在水杯中不會被人發現,結果仍未逃過機場安檢的「火眼金睛」。
濰坊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槍枝、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製品,彈藥、煙火製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製品,管制刀具,火柴、打火機、酒精、油漆、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鹽酸、硫酸、硝酸等腐蝕性物品,氰化物、劇毒農藥等毒害品,放射性物品等既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辦理託運。根據民航法律相關規定,企圖將打火機、火柴等火具隨身藏匿或放在手提行李、託運行李中乘飛機都屬於違法行為,均要承擔相應處罰。
來源:濰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