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規:
(1)每方各執一色棋子。來定先後順序。
(2)棋子的移動:
將(帥):只能在九宮之內活動,可上可下,可左可右,每次走動只能按豎線或橫線走動一格。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需要注意的是,將和帥不能在同一直線上直接對面,造成對面的一方判負。
士(仕):和將(帥)一樣,只能在九宮內活動。走斜線,每次只能走動一格。即上述口訣中的「士(仕)走斜路不出宮」。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
象(相):活動範圍限於河界以內的本方陣地,不能過河。每次走動是循對角線走兩格。即「象(相)不過河,會飛田」。但需注意,「田」字中央點如果有子,則不能走,有「塞象眼」之說。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
車:直線均可走,無論橫線還是豎線,且只要無子擋路,步數不受限制。即「車走直線」。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
炮:炮在不吃子的時候,走法與「車」完全相同。橫線豎線都可走,無子阻擋,步數不受限制。但是如果要吃子,就要求隔子吃。即己方和對方的棋子中間必須間隔1個棋子才能吃。隔的棋子不論對方或己方棋子均可。即「炮翻山」。
馬:走動方法為「日」字的對角點。即「馬走日」。馬一次可走的點為四周的八個點中的任何一個。但需注意的是,如果要去的方向,正前有子擋,則不能走,有「絆馬蹄」之說。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
兵(卒):未過河之前,每次只能向正前方走一步,不能退後。過河之後,可左右移動,每次也只能一格。走動過程,碰到對方棋子,便可吃子。
(3)勝負判決方式:兩種。將或者帥被吃掉的一方,則判負;或者被困斃,即無路可走一方判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