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惠州花邊嶺廣場上設置了一個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午晚餐發放點。南都記者 陳偉斌 攝
10元標準 兩葷一素三個菜
免費餐的發放對象主要是因故滯留在市區的各類臨時困難群眾。食物的發放時間為上午的12點以及下午6點,冬季下午則提前到5點30分。發放地點選擇在市區人流比較密集,同時又有一定開放區域的花邊嶺廣場南側(建銀大廈旁)。
由於是試點,中午和晚上各準備食物100份,發完為止。「如果試行後發現需求較多,將酌情增加。」如何甄別領取的人確實有需求?慈善總會工作人員表示相信前來領取的都是真正有需求或者臨時經濟出現狀況的人,「不能排除會有人藉機來蹭飯,還是要相信我們的市民,不能把人心都想得那麼壞。」
食物標準為10元/份,包含兩葷一素三個菜,配一支小瓶礦泉水。為了保證提供的食物既有營養又乾淨衛生,惠州市慈善總會之前考察了眾多的餐飲企業,「在製作食物這個環節我們就把關,要求合作企業必須對各種食材提供來源票據,同時還要將每餐食物留樣2天,一旦發生問題可確保追溯源頭。」合作的餐飲企業還要負責發放食物,流程由慈善總會監督。
登記身份信息 並非硬性規定
每天200份食物,每份10元的標準,算下來每月單純食物的成本就要6萬元,一年最少也要72萬。免費午餐的費用如何而來?對於這一問題,惠州市慈善總會表示免費午晚餐的費用有兩塊來源,其中之一就是由慈善總會負責向社會募集,如果募集不夠剩餘部分則由政府財政兜底。「作為文明城市,對於有困難的群眾進行救助也是必要的措施。對於這項工作,各級領導一直都很支持。」
領取的市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領取食物時候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證件,並進行登記籤名,不能多領和代領。各類臨時困難群眾都可領,無論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既然我們要發放食物,那肯定要記錄食物發放到哪裡去了,最終也算是對這些資金去向的記錄,所以我們希望來領取的市民可以配合留下身份信息。」惠州市慈善總會副秘書長曾煥添解釋說,同時曾煥添也補充表示,這也並不是硬性的條件,如果一些人確實無法提供這些證件或信息,比如長期流浪人員,年老乞討的人群,還是要給予他們食物,這不是一個死規定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誰也保不準自己不出現個落魄的情況。一頓飯看著小,吃飽了也許就能讓一個落魄飢餓的人放棄去偷去搶的念頭。」——— 市民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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