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6日從合肥市民政局獲悉,合肥市人像攝影協會、合肥市休閒沐浴行業協會、合肥市炒貨行業協會、合肥市市場營銷協會、合肥市副食品行業協會、合肥商業聯合會、合肥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合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協會、合肥市商業經濟學會、合肥市苗木花卉協會、合肥市棗業協會等11家社會組織連續2年未按規定參加年檢,並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未向該局提出書面聽證要求,該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11家社會組織撤銷法人登記。
去年11月21日,合肥市民政局就曾發布公告,擬對合肥市人像攝影協會等12家社會組織進行行政處罰,理由是這些社會組織存在連續2年以上不按規定參加年度檢查的行為。記者注意到,這個名單裡,除了此次被撤銷的11家,還有合肥市酒類流通行業協會。
合肥市民政局在最新通報裡強調,社會組織應當增強法律意識,遵守年檢制度,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組織建設和內部自身建設。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也要按照國家關於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和督促社會組織主動依法按時參加年檢,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近年來,合肥市民政部門不斷加強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管理,加大查處力度。今年7月30日,該局查明「新天地教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屬於非法社會組織,依法予以取締。同一天,該局公告稱,「合肥市大成拳研究會、合肥市大成拳協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屬於非法社會組織,依法予以取締。
審核:馬翔宇 編輯:張雪子 校對: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