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電臺訊(記者黃輝凱 通訊員盧思瑩 劉國燦 周澤鋒 ) 為謀取經濟利益,五名男子受僱於陌生老闆,每天晚上印刷六合彩報紙數千份至數萬份不等。近日,博羅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小趙、小錢、小孫、小李、小周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為了經濟利益,受僱陌生老闆印六合彩報
2015年2月份開始,小趙、小孫、小李與阿星(另案處理)、「阿斌」(真實姓名不詳,另案處理)和小錢、小周及阿達、阿軍、阿超、阿華(另案處理)先後受僱於「周總」(真實姓名不詳,另案處理),分別在博羅縣石灣鎮兩處房屋內從事六合彩報印刷工作。
據了解,某酒店附近的印刷作坊逢星期一、三、五印刷報紙2.5萬份左右,逢星期二、四、六印刷報紙大約8萬份,而建設中路某水泥磚廠西側的印刷作坊逢星期一、三、五每天大約印刷1萬份;逢星期二、四、六每期大概印刷4萬份。案發當天,公安機關當場繳獲六 合彩報紙多達3.2萬份。
專挑夜間幹活,印製種類繁多
為避人耳目,印刷六合彩報紙主要集中在晚上,白天不用上班,而且一周上六天班,周日休息,每個印製點及每名工人的上班時間也不盡一致。
兩個窩點印製六 合彩的種類有所不同,但種類繁多,有「家家發」、「澳門賭霸」、「新粵彩」、「贏彩霸王」、「天天賺」、「雙色球」、「七彩球」、「詩詞猜謎」、「彩之霸」、「金銀花」、「創天下」等近二十餘種。
分工明確,「精細化管理」印刷
據小趙供認,其從2015年5月開始在位於博羅縣石灣鎮某酒店附近的印刷作坊上班,該廠共有六名工人。印刷廠的老闆是「王總」,後來「阿斌」讓小趙改口叫「周總」。小趙與「阿斌」管理印刷廠,其負責教印刷工開機與印刷,「阿斌」負責送貨和決定每日印刷數量。「阿昌」和「阿雲」負責印刷,「阿達」與「阿何」負責包裝和送貨。
另據小周供認,建設中路某水泥磚廠西側的印刷作坊也有6名員工,「周秋養」是管理人員,負責生產、銷售、管理員工和發工資。「阿銀」負責印刷,阿超負責包裝和搬運,其與「阿寮」負責齊紙,還有一個小男孩負責包裝。印刷窩點分工明確,層層「精細化管理」,以致不知道真正老闆是誰。
法院判決
博羅法院審理認為,小趙、小錢、小孫、小李、小周等五人違反國家規定,印刷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小趙等五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而且小趙等五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可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據此,博羅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小趙等五人上述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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