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前任屋主做陽臺與地下室未申請許可,新屋主的室內裝修工程被迫停擺,還要花錢將不符法規要求的項目補正。
有市民買入獨立屋準備進行整修,向市府申請許可時才發現前任屋主所完成的地下室與陽臺均未申請,且不符建築法規要求,需先拆除才能重新進行整修,讓他們損失慘重。專家表示,七成左右房屋整修都未申請許可,但此舉可能引發災難性後果,屋主不可不慎。
素裡市溫升特夫婦去年買入一棟三層獨立屋,並準備進行裝修,於是向市府申請許可,市府檢驗人員到場後發現前任屋主所做的陽臺與地下室工程都未申請許可,且不符建築法規要求,於是要求他們改正,才能進行後續工程。
溫升特夫婦這才驚覺事態嚴重,他們表示當初購買時地下室已完工,且前任屋主在「屋況披露聲明」(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中已註明不知道有任何整建項目未獲許可。於是他們要求原屋主賠償,卻遭拒絕。
由於內部整修工程已進行到一半,現在卻要等陽臺與地下室整建到符合法規要求,並獲市府核可後,才能繼續進行室內的水電管路工程,耗費額外的金錢與時間。
裝修業者傅裡斯維表示,大約七成左右的整修工程都未向市府申請許可,但這樣便宜行事可能為屋主帶來災難性後果,例如有人在施工時受傷甚至喪命,屋主將負賠償責任。
有時則是施工品質不良,以陽臺為例,若突然倒塌,造成親友受傷,也是嚴重的結果。
現在溫升特夫婦自認倒楣,聘請專業工程公司重新規畫陽臺及地下室,準備向市府申請相關許可。他們強調這次已學到教訓,一切還是按照規定,申請必要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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