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
在杭州發生了一起交通意外
在文暉路中河高架下社會停車場入口
一輛白色suv徑直撞上護欄
並撞到一名33歲的小夥子
事發時正在附近工作的一位環衛大姐說,肇事車輛當時車速很快。
「我們看到的時候,人已經被撞到綠化帶裡了。」附近一家店鋪老闆說,「被撞的人穿著白衣服。」
昨天下午15點25分,記者在事發地看到,現場留有不少血跡,地上還有遺留的口罩和電瓶車前檔的碎片,中間的護欄也出現了彎曲。
被撞的小夥子很年輕
1988年出生,33歲
最終因傷勢過重
人沒能救回來
事故簡況:
2021年2月1日13時18分,張某駕駛浙A29G**小型普通客車,沿下城區上塘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文暉路口南口時,與在人行橫道由西向東步行的王某正相撞,造成王某正在省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初步分析:張某駕駛車輛過程中癲癇病發作導致車輛失控,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帶病駕車 害人害己
一條鮮活的生命
就因為司機帶病駕車逝去了
那麼癲癇是什麼?
帶有什麼樣的疾病不能駕車呢?
癲癇即俗稱的「羊角風」或「羊癲風」,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大多數人癲癇病發時意識喪失,四肢及軀幹出現伸性強直或角弓反張,呼吸暫停,持續約10~20秒後轉成痙攣。
若駕駛期間突然發病,駕駛人會立即失去對車輛的控制,即使短短幾秒鐘時間,都將對駕駛人自身和他人帶來重大安全隱患。如果車輛此時處於高速行駛中,極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各位駕駛人應當定期檢查自己身體狀況,如果發現自己有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情況,必須第一時間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對自己駕駛資格,進行相應申請撤銷或者註銷。明知自己身體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然駕駛的,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有病莫駕車
切勿帶病駕車
害人害己
來源:錢江晚報、杭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