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vine:估計投訴很難。你認為航班延誤,所以可以利用這個延誤時間來退稅,但是航空公司不一定可以這樣。無論真假,他們隨便找一個理由解釋就行了。
投訴無論你有理無理,基本上都只是得到官方外交例行回復。這一點幾乎可以確定。你想要認真,那就請律師,調機場監控錄像,在對方動手這一點上做文章。否則就算了,因為投訴基本上都不會有什麼作用。
panorama:看來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實在來不及在德國退,也可以回國以後補辦海關蓋章這個手續。回國後帶護照,退稅單以及購買的物品,去德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蓋章(注,辦理這個好像是要收費的,20歐左右)。蓋過章的退稅單直接在國內就能退稅,歐洲這幾個退稅公司在國內都有合作夥伴。
Aquaspirit:提前三個小時,時間是有點緊的。我們每次不退稅,都差不多提前兩三小時去機場,寧願時間充裕,也不要焦急的趕時間。
exsd:我就想知道如果因為退稅沒趕上飛機,退回來的錢值一張機票錢麼。
panorama:在大使館的官網上可以找到相關信息。裡面的pdf文件說明,辦理的費用是25歐元,但是裡面強調了因登機時間不夠造成的未在德國海關蓋章的這種情況,國內大使館不受理,所以看來這條路走不了。
大使館官網上文件的部分內容:
hgus2727:1. 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是否有權力阻止我們進行退稅且在明知仍有充裕時間登機的情況下威脅我們取消我們的機票? (我個人覺得登機與否是我們的權力?!!!?)
當然無權阻止你們退稅。。但如果因為你們退稅的行為延誤了飛機起飛,有權取消你們的機票。當你們離境機票取消後,你們就沒有短期離境的證明了。。也就是說無權退稅了。。除非你能再次出示有效離境機票。
2. 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是否有權不出示相關信息讓我們進行投訴反而搶奪我們手機?
如果如你所訴,他們無權幹預。
3. 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是否可以阻止幹擾我們退稅,影響海關工作人員辦公
同問題一。。但你們的行為是否影響到了其他乘客??
此外很多航空公司的機票對於NO SHOW(沒有實際乘機)根據機票銷售條款還有額外罰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