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號,家住西安臨潼區的馮某,通過APP訂購了一萬元豬皮,將貨款支付給商家後,卻遲遲收不到貨。
在隨後的聯繫過程中,對方稱暫時發不了貨,但是貨款也無法給報警人退還。而報警人和對方聯繫的時候,對方手機多次處於失聯狀態。
1月12號,馮某聯繫上商家後,對方稱貨車已經到達西安北郊,並給馮某提供了貨車司機的聯繫方式。可馮某與司機聯繫時,對方的電話始終處於停機狀態。意識到可能被騙,馮某便到派出所報了案。經民警初步判斷,馮某很可能遭遇了合同詐騙。
隨後,民警通過微信向對方表明身份後,向對方發起了視頻通話。對方稱由於貨物的原因,暫時發不了貨,並且他的資金鍊出現了問題,貨款暫時也不能退給馮某。
看到商家心存僥倖,民警直接將派出所的門頭髮給對方,並告知商家後果,無履約能力等於詐騙,有履約能力不履約等於詐騙,無履約能力不補救等於詐騙,讓商家自我評定。對方當即表示,雖然他暫時無法發貨,但是願意退款。
民警與商家視頻通話後的第二天,報警人馮某告訴民警商家已經將1萬元貨款退給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