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110祝您平安快樂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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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一個英雄夢,長大以後成為一名軍人,嚴陣以待,保衛國家安全;或者成為一名人民警察,懲惡揚善,保護一方平安。小編也曾夢想著成為一名酷酷的陀槍師姐,用手中的槍懲惡揚善,在小編的觀念裡,槍成為了英雄的代名詞。所有和我有一樣夢想的人們,夢想或許實現,或許埋葬。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非法持有槍枝。等一等,非法持有槍枝是違法的!千萬不可以。
劉大哥平時喜歡打鳥,於是他在2014年6月通過微信搜索到販賣氣槍槍枝的賣家購買了一步「禿鷹」牌氣槍,賣家通過快遞發送了氣槍零部件給劉大哥,收到貨後劉大哥自行組裝成氣槍,平時將氣槍放在自己的車輛後備箱內,偶爾會開車上山打鳥。最近了解到公安機關加大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工作力度,深刻認識到自己非法持有槍枝是違法行為,知道主動上交槍枝彈藥等違禁品可以從輕處罰,便立即來到碧谷派出所如實陳述了自己非法持有槍枝的違法事實,並主動上交氣槍一支及八十九顆氣槍鉛彈。
下面的安某和黃某可就沒有這樣的覺悟了。
1月22日15時許,治安大隊在桂苑街進行檢查,竟在安某的車輛後備箱內發現疑似手槍一支,子彈68發。
1月29日,網安大隊在工作巡查中發現轄區涉毒人員黃某多次在網上發布收購氣槍及鉛彈的信息。20時許,治安大隊辦案民警依法對涉槍嫌疑人黃某進行傳喚,黃某對非法持有槍枝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主動上交了其在網上購買槍枝配件後組裝的「禿鷹」長汽槍一支。
目前,安某和黃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劉大哥這樣的屬於迷途知返,公安機關將根據情況從輕處理。東川區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是違法犯罪行為,大家不要以身試法,對非法持有槍枝的人,可以效仿劉大哥及時止步,不要造成不可挽救的後果時,才追悔莫及,請廣大市民如發現此類犯罪行為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