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被殘忍殺害,震驚社會,也掀起死刑存廢的討論。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解釋為何法律不能讓殺人的人死,也告訴大家在這起命案後應該做的10件事情。
呂秋遠律師在Facebook上解釋為何法律不能讓殺人的人死,也告訴大家在這起命案後應該做的10件事情。
呂秋遠說,有民眾問:為什麼我們的法律不能讓殺人的人死?為什麼要保護他們?
他以臺刑法第19條進行解釋,「如果在犯罪時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能力時,可以不罰;顯著降低時,可以減刑。」但是僅憑疾病是不可能騙過法官的,還必須又長期的追蹤和鑑定,他也呼籲別因為法官沒判死就覺得法律保護壞人。
呂秋遠並列出10項建議,希望民眾能減輕傷痛。(最後一條最重要)
1. 請不要轉載任何的圖片、電視畫面,畢竟這些都會製造無謂的恐慌與難過。
2. 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復,就暫時不要觀看任何媒體,讓自己的心靈休息一下。
3. 請不要叫廢死聯盟踹共,人不是他們殺的,他們只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已。
4. 請不要汙名化任何群體,精神障礙與犯罪沒有直接關係。
5. 保持信任別人。這是偶發事件,每個國家都有這種隨機殺人的犯行,臺灣沒有糟糕到這種地步。
6. 多關心別人,這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當我們發現親友有異狀,可以多主動的幫忙他們就醫或是度過難關。
7. 如果有媒體去打擾女童的父母親,請拒看拒聽。
8. 被告會不會判處死刑,這件事情不需要現在揣測,「宣稱自己精神障礙就可以減刑或免刑」這種事,沒有這麼容易的。
9. 請不要株連九族,嫌犯已經33歲了,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父母代為受過。
10. 回家時,請擁抱你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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