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特別是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4: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發怒,垂下臉來。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你為什麼垂下臉來?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仰起臉來麼?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要戀慕你,但你必須管轄他。
4:8 該隱對他弟弟亞伯說,我們往田間去罷。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
這段記載乃是聖經首次提到「罪」,而且是神親口的話。你是否曾仔細思量過?是否對這話感到有點稀奇?這也是聖經第一次說到罪與人的關係:他要戀慕你,但你必須管轄他(his desire is for you, but you must rule over him)。
罪的代名詞是「他」,不是「它」或『牠」。這是擬人化的罪,因為他會戀慕。若是吼叫的獅子,那就會是「牠」。desire這個英文字通常翻作「意欲」。此處翻為「戀慕」有點稀奇。更稀奇的是,同樣的話,神不久前才說過。在創世記三16,神對夏娃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莫非這是神的口頭禪?非也,整本聖經,神只說過兩次。這就非常耐人尋味了。如果沒有四章7節的「舊話重提」,三章16節的「戀慕與管轄」就單純多了。妻子戀慕丈夫,丈夫管轄妻子,豈非人之常情,天經地義?
雖然有的聖經學者認為四章七節的「他」指的是亞伯,但這種解法很勉強。多數解經家同意「他」指的是「罪」。
創世記三章講的是人的墮落與神的審判。神先從罪魁禍首——撒旦開始,然後夏娃,然後亞當一個個論罪行罰。所以,14到19節的話完全是為了咒詛與管教說的。我們若把神對夏娃說的「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和神對另兩位受審者說的話放在一起看會比較清楚:
對撒旦:「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對亞當:「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
看出來了嗎?對這一位主謀兩位從犯,神分別給出了「一物降一物」的定命:女人的後裔毀壞撒旦;男人管轄女人;地苦待男人。雖然表面上是按罪責輕重對不同人的判決,但總的來說是神對罪的審判。撒旦是罪的源頭。牠覬覦神所造的人,一直思圖染指。這種欲望(desire)在創世記四章7節稱為「戀慕」。罪「戀慕」人,意即罪亟欲佔有人,引誘人犯罪。牠的策略是先從夏娃下手。一旦得逞,牠就躲在夏娃背後來「戀慕」亞當,再誘其入彀。所以,創世記三章16節的「戀慕」是就著罪的傳播手段說的,而不是在談男女戀情。對此,神只給人一個對策:「管轄」。當男人警覺到撒旦又借著女人拋媚眼時,必須管轄她。這意思很清楚,就是不要聽她的,要她聽你的(參考提前二12~14)。當然,這有個前提:男人必須先聽神的。
該隱沒有聽神的。他完全管不了罪,甚至向罪的「戀慕」徹底臣服,與撒旦是一,以致犯下人類史上第一宗殺人罪,製造了第一個殉道者。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