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局《湖北省開展中南片區「百日會戰」聯合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京山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隊採取定點和巡查相結合的方式,以宣傳、勸導為主,處罰為輔,專項整治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守護民眾出行平安。
(現場視頻)
11月10日,京山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隊分別在市人民醫院、華聯瞎子街、雲杜路和交通路沿線設點,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70起,其中摩託車違法行為180起,非機動車違法行為48起,行人違法行為42起。
駕駛摩託車上路,必須佩戴安全頭盔,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經過交警部門的持續整治,現在很多「騎士」都有這方面的意識,但在一些群眾仍存在麻痺心理,駕駛摩託車沒戴安全頭盔。
▲佩戴安全頭盔出行的市民
現場執勤民警對騎乘摩託車、三輪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進行宣傳教育,大力營造「嚴查、嚴打」氛圍,形成高壓嚴管態勢,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意識,同時對安裝有擋風的電動車進行拆除並教育。
▲不戴頭盔的騎手被交警攔下。
民警賈貞表示: 罰款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還是對當事人的教育,增強當事人佩戴安全頭盔意識。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無論是駕乘摩託車還是電動自行車都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做到珍愛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民警對未帶頭盔市民進行宣傳教育
▲民警對未帶頭盔市民進行處罰
▲民警當場拆除電動車擋風
執勤期間多輛載人三輪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並立即攔停進行檢查,交警提醒:三輪車安全性能低、防護性差,極易翻車,用於載人,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傷。請三輪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禁違法載人。
▲三輪車違法載人被民警攔下
答: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正三輪摩託車駕駛室核定乘坐駕駛人1人;車廂在有縱向布置(與機動車前進方向相同)的固定座椅(該固定座椅的坐墊深度大於等於400mm且與駕駛人座椅間距大於等於650mm)時,按座墊寬度每 400 mm 核定 1 人,但最多為 2 人;不具備上述條件時,車廂不核定乘坐人數。輕便摩託車核定乘坐駕駛人1人。交警提醒:電動三輪車合格證上也標明了核載人數,駕駛室準乘人數:1人。當晚19時30分,交警一中隊共出動警力29人,警車4輛,檢查車輛300餘臺,查獲酒駕8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2起,駕駛證在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1起,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1起。
▲夜查行動現場
此次以查處酒駕醉駕為重點的夜查行動,全體民警輔警嚴格落實工作措施,規範文明執法,對過往的車輛逐一進行檢查,做到「逢車必查,逢違必糾」,最大限度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隱患。
▲夜查行動現場
民警針對查處的違法當事人耐心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堅決做到「查獲一起、處罰一起、教育一起」,全面提高駕駛員的交通安全防範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有效從源頭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