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市建城區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大整治的通告
為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六盤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即日起在全市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大整治,對各項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全市交警部門加強對亂停亂放、闖紅燈、無牌無證、機動車遇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禁鳴區域鳴號、摩託車載客、行人橫穿馬路等嚴重交通違法進行大整治。
二、全市中心城區範圍內主次幹道嚴禁停車,對亂停亂放的違法行為,將加大現場處罰。
1、在中心城區主次幹道違法停車,駕駛員在車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記3分罰50元的處罰;駕駛員不在現場的,進行拖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2、在中心城區背街小巷禁停路段,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可以臨時停車,即停即走;如果長時間停車的,且駕駛員在車上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處以3分50的處罰;駕駛員不在現場的,進行拖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3、機動車闖紅燈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條之規定,處以記6分罰150元罰款。
4、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以記3分100元的處罰。
5、行人橫穿馬路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六十二條之規定,處以5元罰款。
6、計程車在中心城區主次幹道上下乘客的,必須在計程車招呼站靠邊停放上下乘客,隨意在主次幹道上下乘客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該亂停亂放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處罰或通過監控設備抓拍取證後進行處罰;公交車輛須在公交停靠站靠邊停放上下乘客,隨意在主次幹道停放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該亂停亂放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處罰或通過監控設備抓拍取證後進行處罰;其他社會車輛嚴禁在主次幹道停放,嚴禁在主次幹道計程車招呼站、公交車站停放,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該亂停亂放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處罰或通過監控設備抓拍取證後進行處罰。
7、大整治行動將持續到2019年12月底。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駕駛、文明出行,並對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為全市創文工作創造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六盤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