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有市民向《政風熱線》投訴
永寧北路上的武進人民醫院內的
「近視雷射治療中心」
很可能是一家「外包」科室
11月7日,記者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對武進人民醫院「近視雷射治療中心」進行了暗訪。在醫院行政辦公樓層學術報告廳附近的房間裡,一位劉主任侃侃而談。
武進人民醫院 「近視雷射治療中心」 劉主任 ▼
兩種價格飛秒,這種價格我們現在是13668元,本來是16080元。
記者在採訪時發現,這位主任雖然佩戴有工作牌,但與其他醫護人員不同的是,他的牌子上多了一行「雷射中心」的字樣。
那麼「近視雷射治療中心」究竟是不是「院中院」?武進人民醫院院長金建華接受採訪說:「不清楚,存不存在,等回去調查回復」。這個雷射中心源於一項技術合作項目,那位劉主任也並非院方的執業醫師,只是一位外聘的「合同工」,但「雷射中心」的財務並不獨立,不能稱為「院中院」。
11月26日
武進區衛健局醫政科科長劉利明
向記者通報了調查結果
我們發現,武進區雷射眼科中心,人員是醫院的人,財物方面,不存在獨立管理、自負盈虧的承包經營模式,應該是不屬於院中院。
劉利明告訴記者,11月8號下午,武進區衛健局組織工作人員對武進醫院「近視雷射治療中心」進行了調查,他們抽取了2018、2019年總計100份病歷,其中涉及到手術的醫生都是醫院聘用的,不存在沒有執業資格的外來人員參與治療的問題。然而根據記者的調查,「近視雷射治療中心」內類似劉主任這種「不坐門診,不上手術臺」的工作人員不止一位,投訴人向記者提供了四位非執業醫師的身份證號碼,那麼這些人是以什麼身份在醫院工作的呢?
你等我一分鐘,我要去查,現在我不知道,坐在這裡,實際上我也告訴你了,有的是正式在編人員,有的是聘用制。
武進區衛生健康局醫政科科長劉利明在事後告訴我們,這幾位工作人員都是「近視雷射治療中心」的派遣人員,其中兩人已經辭職,剩下兩位一位是護士、一位是驗光師。記者隨即又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武進衛生部門只抽取了2018年到2019年的病歷,之前的病歷和收費為什麼不查?這項服務開設的具體時間為何時?十年來一共做了多少例治療呢?
別應該呀,你們是調查過的。調查過怎麼說應該呢?前期你們調查的是什麼東西呢?
這就是調查過向你們聯繫的哇,因為我要把調查結果向你反饋。
這個呢沒做統計,預估呢,我想一年幾百例總有的吧.兩三百例應該有。
面對記者的問題,這位自稱經過了細緻調查的劉科長,在撥打電話「場外求助」後給出了答覆。
劉科長告訴記者,武進人民醫院是在2008年開設的近視雷射治療項目,經過物價局備案並從醫院走帳,因此武進衛健部門從這個角度認定:雷射中心從一開始就是合規的。然而,記者卻從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武進人民醫院在去年七月,才剛剛獲得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收費許可。
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科長 陳浩 ▼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呢,醫院於2018年7月9日,向當時的常州市物價局,提出了相關項目的收費備案,因為這三個項目屬於醫院自主定價項目,按照定價規則,由醫院自行制定價格,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備即可。在2018年之前,從我們目前了解的情況說,2018年之前沒有看到相關手續。如果我們確認2018年之前他們沒有辦理相關手續,而且在收費的話,如果醫院直接收費,可能還是存在一定的違規行為。
在採訪中,記者詢問武進衛健局醫政科的這位劉科長,武進人民醫院「近視雷射治療中心」採購的治療設備為一臺業內非常先進的「準分子雷射治療儀」,價格非常昂貴。那麼這臺設備是院方何時購入的?又是否進行過招標採購?武進衛健局醫政科科長劉利明無法給出回答。
既然2018年前沒有在物價部門備案,那麼武進人民醫院就根本不能通過「雷射治療近視」進行收費。但奇怪的是,項目在備案前就存在了近十年,每年都要診治眾多的患者。
在這段時期,如果「雷射中心」恰如武進衛健局醫政科調查的那樣,是從醫院走帳,那麼從2008年到2018年的十年間,豈不是一直在違規收費嗎?如果不從醫院走帳,那不就是「體外循環」的「院中院」嗎?
不知道武進區衛健局有沒有對醫院2008年到2018年的帳本進行檢查,但是在事情曝光十多天後,拿出這樣一份難以自圓其說的調查結果,實在讓人覺得疑問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