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友爆料:就在小編前幾天發布的馬前三步街接水處附近今天發生一起車禍,小地名叫(陶家溝岔路口處)。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事故原因。
(以上為現場圖片及視頻)
在利川,馬路上經常可以看到騎摩託車的學生,多數沒有懸掛車牌。有些學生騎車載著自己的同學,有些是超速飆車黨,甚至有些騎的是私自改裝後的摩託車。
學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場所,應加強包括安全意識培養和安全技能訓練在內的安全教育。但大多數學校在對於校外的安全防範並未加強,對於青少年騎摩託車上下學也並沒有明令禁止。
作為孩子監護人的家長,應當負起監護責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騎摩託車並對此進行監督。而多數家長的安全意識薄弱,並沒有意識到未成年人騎摩託車的危害,有些甚至為圖方便主動給孩子買摩託車。
隨手打開網頁輸入「未成年人騎摩託車」,映入眼帘的是全國各地一個個慘痛的新聞。
在此,小編想向大家科普一下:
根據我國法律,18歲未成年人禁止駕車(摩託車)。也就是說,這些未成年人,都是無證駕駛。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本該健康、快樂、幸福地成長。我真心希望經過此次事件之後,監護人能履行監護職責,不要再讓自己未成年的孩子騎摩託車;學校能重視落實安全教育,讓每個學生都加強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交警部門能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於無證駕駛嚴加懲處。這樣才能避免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
題外話:其實每次收到此類爆料,小編的內心都非常糾結與痛苦。小編並不想在傷者的家人傷口上撒鹽。
報導悲劇最大的目的就在於提醒大家,防患於未然!
請警醒身邊所有的人,未成年人騎摩託車真的該「剎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