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6死17傷的遼寧建昌車禍慘案,最新的消息是,嫌犯因夫妻矛盾輕生厭世,遂採取極端方式駕車撞人,其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拘。
一個人活在不幸中,就把所有人帶向地獄。可是,孩子們何其無辜!
面對這起慘案, 善良的人感覺錐心之痛; 而仇視社會的人,卻有嗜血的病態快感。
「報復社會」這四個字,其實未必完整地來自嫌犯的口供,而往往是我們對事件原因的一種概括。
因為這種暴力行為的目標,並不是直接針對導致他們糟糕境遇的人或機構,而是完全意義上的無辜者。
估計要不了幾天,建昌駕車殺人者的人生軌跡、心路歷程會被陸續挖掘並披露。夫妻不合,人生失敗,處境艱難,所感到的世界的不友好,等等。
這些原因,或許多少能撫慰我們驚恐的心:施暴是有原因的。
但是,不管個人面對怎樣無法言說的際遇,報復社會而殺人,是不可赦之惡;拿最無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萬惡不赦。
昨天,我發過一篇小文,說的是安徽的注水殺牛。 今天看建昌慘案,不免唏噓。
人性淪喪者,先是以具有高度想像力的虐殺,去對付一群沉默無言的牛。
人性淪喪者,再已以具有高度想像力的虐殺,去對付一群天真爛漫的孩子。
他們殺戮動物,令人髮指;他們殺戮孩子,令人窒息。人性泯滅到了我們不能保護無辜孩子的地步。
我承認,拯救人性是一個過於宏大的敘事,可另作討論。
建昌這起慘案的嚴重性,或許並不在於受害者是小學生,也不在於傷亡人數的多少,要害是其攻擊目標具有放大性,它是一個兼具動向性和標誌性的事件。
現實的困境是,我們無從知道形形色色的「厭世者」,哪一個哪一天會突然爆發。即便每個街道、每個角落都設置民警、保安,也不大可能杜絕無辜者被戕害。
從理論上講,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這種「無差別殺人」的受害者。不論是非曲直,不分善惡對錯,有的只是概率和運氣。
此類案件屢屢上演,意味著中國進入了一個社會心態更為複雜的階段。
「厭世」殺人事件接連發生,活著的人嗅到「無差別傷害」的恐懼。
「殺人狂」的產生甚至難以從制度層面杜絕。但是,我們仍需要高度警醒。畢竟,並不是每個失敗者或反社會人格障礙者都會變成現實中的殺人罪犯。
建昌官方的通報稱,嫌犯「性格內向偏執,心胸狹窄」。
加強對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注重以社區為代表的社會支撐建設,探索符合國情的相關服務模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