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10月13日下午,《董小姐》演唱者、著名民謠歌手宋冬野因吸毒被警方控制,這對社會帶來不良的負面影響。當然,明星吸毒和普通人吸毒一樣遊走於違法與犯罪邊緣,一不留心就容易滑向深淵,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單純吸毒只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因此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同樣要接受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強制戒毒期限為二年。
其次,吸毒者很有可能滑向犯罪,觸犯刑法。
吸毒者往往會攜帶一定數量的毒品,若數量較少,只需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處以行政拘留或罰款。但是我國《刑法》另有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就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要接受刑事處罰。
吸毒者往往有聚在一起吸食的習慣,以尋求刺激,但是聚集在一起就需要場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因此,提供場所的人往往就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要接受刑事處罰。比如演員房祖名等在自己吸毒的同時因為容留了他人吸毒,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吸食毒品容易上癮,且花費不小,對於一些經濟困難的吸毒者而言,他們往往會在吸食毒品的同時,順帶販賣少量毒品給他人,這叫「以販養吸」。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因此,吸毒者一不小心就會觸犯販賣毒品罪,同樣要接受刑事處罰。
由於吸食毒品容易造成人的精神萎靡以致產生幻覺,容易滋生諸如搶劫、綁架、盜竊和強姦等犯罪行為。所以,吸毒者往往與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有所關聯。吸毒看似不妨礙他人,在法律上也是一般違法行為,但由於與其他犯罪行為關聯密切,吸毒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所以說,珍愛生命,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