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轄下國際民航組織 ( ICAO ) 表決通過,由4月1日起禁止民航客機運載鋰電池,認為鋰電池會自燃和引起大火,足以摧毀整架飛機。
據路透社報導,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2月22日宣布,將禁止客機運輸運載裝有鋰離子(lithium-ion)電池的物品,以免機內可能發生火患。也就是說,未來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有鋰離子電池的設備將不得作為行李託運。
看到這裡,相信你們跟小編一樣的表情。。。
不會吧不會吧!?
我的手機充電寶平板和筆記本電腦腫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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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急著「Oh My God」,事情並沒有那麼糟,往下看↓↓
國內民航業人士:隨身攜帶符合規定的鋰電池登機並未被禁止從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字面上理解,應該是指在民航客機中不允許託運鋰電池或裝有鋰電池的物品。這並不意味著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鋰電池,比如手機、手提電腦等,只要符合規定,手機、筆記本電腦等仍可以攜帶乘機,但基本不允許託運。
意思就是說——
只要不託運不超標,
手機充電寶筆記本電腦都是可以帶上灰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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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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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不超過100Wh的鋰電池和備用電池設備無需申報,電子設備可以放入託運行李或隨手提行李攜帶;設備中的鋰電池或備用鋰電池的規格大於100Wh,但不超過160Wh,應向航空公司申報,在登機前獲得航空公司批准,該規格的備用電池僅限攜帶兩塊。
鋰電池乘機注意事項(圖片來源:南航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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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好像懂了一點點~但是新的問題來啦!
若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註額定能量Wh(瓦特小時),則充電寶額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換算:
a.如果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Wh= V x Ah (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
b.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
下面是一個慄子↓↓
充電寶電芯電壓為3.7V,容量為10000mAh ,其額定能量為:
10000 mAh ÷ 1000 = 10Ah
3.7V×10Ah=37Wh
所以,我們不必過分擔心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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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酷派的移動電源都是可以放心帶上灰機哦~
酷派出品的移動電源採用進口A級電芯,
經過嚴格的可靠性測試,
完全符合電池民航相關規定。
▲擎天系列
出門有擎天,精彩不斷電
▲快充快放系列 ↑
充電5分鐘,通話3小時
▲超薄系列 ↑
5.5mm驚豔纖薄,84g無感輕盈
不過,
通常機場安檢是不允許沒有清晰容量標識的充電寶通過的。
所以沒有容量標識的不要買!
三無產品更不要買!
技術宅自己改裝充電寶更是萬萬使不得哦~
酷維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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