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全州縣鹹水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所長蔣明軍和同事方女士及鹹水鎮財政所工作人員賓女士誤食野菌中毒,送往醫院救治。【戳連結回顧詳情】
9月10日,在湖南中南大學湘雅第二醫院,蔣明軍在生命最後一刻,捐獻腎臟給一名尿毒症患者,挽救了一條生命。
今年42歲的蔣明軍,是全州縣鹹水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所長。
蔣明軍妻子趙豔娟介紹,8月29日下午,蔣明軍和同事共3人下鄉回來在路邊撿了部分野菌帶回煮食,第二天覺得身體不適,之後有嘔吐和腹瀉的症狀,被送到醫院打針治療。當時,從表面上看著不是很嚴重,但其實內臟器官已受損害。病情惡化後,轉到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症科,9月3日又轉到了湖南中南大學湘雅第二醫院。
▲當地送檢的野菌
湘雅第二醫院醫生黃春暉介紹:
入院時,蔣明軍肝功能衰竭。9月7日,患者完全不能自主呼吸,處於重度昏迷。9月9日,病情進一步惡化,生命垂危,已難以搶救過來。這時,蔣明軍的家人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同意捐蔣明軍的器官。
9月10日,蔣明軍將自己唯一能用的腎臟捐獻給一位尿毒症患者。
隨後,湖南媒體採訪報導了蔣明軍捐獻器官的善行與義舉,被網友稱為「最美食藥監所長」。
趙豔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蔣明軍從事過醫療工作,以前看到很多病人搶救不過來時,很同情,曾多次說當他有萬一到生命最後時,也要將有用的器官捐獻給有需要的人。
9月13日,今妹從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獲悉,在該院重症醫學科治療的方女士,於9月11日搶救無效,不幸去世。另一患者賓女士經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正在治療中。
據了解,9月7日,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又收治了2名因吃野菌中毒的病人。
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發生,提醒廣大群眾關注食品安全,9月7日,桂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於預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風險提示》。
當前天氣炎熱,雨量充沛,野生蘑菇生長旺盛,出現群眾為「嘗鮮」而誤食有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的現象。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發生,提醒廣大群眾關注食品安全,特進行以下風險提示。
自然界有許多菇類含有毒素,不宜食用,普通人並不能辨識有毒無毒,最終因誤食而中毒。毒蘑菇又叫毒蕈,是指食後可引起中毒的蕈類。目前,在我國已鑑定的蕈類中,可食用蕈近300種,有毒蕈類約100多種;其中含有劇毒可致死的近10種,如褐鱗小傘、肉褐鱗小傘、白毒傘、褐柄白毒傘、毒傘、殘託斑毒傘、毒粉褶蕈、秋生盔孢傘、包腳黑褶傘、鹿花蕈等。
消費者不要採食和購買野生蘑菇。對於野生蘑菇,目前尚未形成消費者可以用來鑑別其是否有毒的簡易科學方法,預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辦法就是不要採食野生蘑菇,不要購買個人採摘售賣的野生蘑菇。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不認識的蘑菇應做到「三不」,即不採摘、不加工、不經營。由於有毒蘑菇與普通蘑菇很難鑑別,僅依靠民間流傳下來的所謂經驗並非科學可靠,以致時常發生「誤食」野生毒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對於不認識的蘑菇,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做到不採摘、不加工、不經營,確保所加工、經營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種。
誤食毒蘑菇中毒後應及時救治。吃完蘑菇後如感不適,包括噁心、頭暈、嘔吐、幻視、幻聽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院治療;如果來不及就醫,應立即採用簡易的方法進行催吐、洗胃等處理,儘快排出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殘餘蘑菇從而減輕有毒物質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並儘快到醫院進行診治。發生事件應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