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兒童都是祖國未來的花朵。不過對於祖國的花朵們來說,高昂的學費已經壓得不少家長們喘不過氣。為此,幼兒園政策開啟大調整的風暴。
目前幼兒園為未滿三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50元。新規修改為:公辦幼兒園為不滿3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含小託班),收費標準由設區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核定。
修訂後的《辦法》對幼兒園收費項目作了明確規定和詳細說明,在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中增設了校車費。幼兒園提高保教費、住宿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插班生保教費按插入班級的收費標準收取。幼兒園降低收費標準的,所有在園幼兒均按照降低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幼兒園除可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根據幼兒園發展實際在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中增設了校車費。
補助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納入補助範圍,補助標準按照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的50?定。
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從2020年起,各地參考本地前三年公辦幼兒園生均教育經費支出水平,綜合考慮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需求、辦園成本、群眾承受能力、扣除財政補助等因素,按照分等級定價的原則,由縣(市、區)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統一認定不同等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標準,市(州)相關部門加強統籌指導。根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執行調整後的保教費標準,確保安全、穩定工作。
實施科學保教,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符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要求,無「小學化」傾向,有幼小銜接的具體措施,並得到有效落實。家長、社會對幼兒園認可,滿意度較高,社會評價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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