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臺灣發生了一些事情,還是比較震驚的。
1)airbnb要被開罰
2)Uber被趕出臺灣
3)婚姻平權初審通過
有人的評論是對於既得利益者的保護,也有人認為是網際網路時代的鎖國,對於婚姻平權也已經爭論不休,對於在大陸工作的我們,在對岸發生的事情,似乎離我們越來越遠,我們本來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也都變得越來越模糊,用慣了餓了嗎點餐、在大眾點評上找餐廳、聚餐完用滴滴打車回家,上半年,我認為是很舒服的事情,但是在滴滴幹掉Uber以後的轉變,價格就不再甜美。
作為V6家族的編輯,我不想偏頗,盡量保持中立,不過最近讀了人類簡史,還是有一些感悟,人之所以為人,有些歷史進程是不可逆的,即使我現在很想回到幾萬年前先祖的採集生活,飲食習慣的改變讓我們越來越胖。總結來說,沒有真正的對錯,都是站在不同角度在不同時間點做出不一樣的決策,喜歡不喜歡都無所謂。
Take it or Leave it!
這些事情不管是誰做的,也不管結果是好是壞,即使在權者做出了決斷,民眾也會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取、發起社會運動希望獲得大家的支持,你站在哪邊都好,即使我們的社會進程比別人慢很多,因為一人一句話實在找不到聚焦,但我衷心的相信,他們都是希望社會能變得更好,推動社會的進步。
不管怎麼樣,我愛臺灣!
▲airbnb。(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日租套房、Airbnb近年十分盛行,立法院會23日三讀通過所謂「Airbnb」條款的《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旅行、觀光遊樂、旅館或民宿業務者,若進行廣告行為刊登住宿訊息,將處新臺幣3萬至30萬以下罰鍰。
除了對非法營業者開罰外,三讀通過條文還賦予主管機關權力,主管機關為調查未依本條例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者之營業或經營狀況,得請有關機關、法人、團體及當事人提供必要文件,必要時得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並得公告檢查結果,以維護稽查者人身安全。
原文網址: Airbnb條款三讀! 廣告非法住宿訊息最高可罰30萬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3/835571.htm#ixzz4U0jrh5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