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技性是橋牌不同於其他撲克遊戲的核心魅力,那麼公平性究竟體現在何處?——過程與規則。
打橋牌為四人一桌,分坐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北與南、東與西分別組成的兩對合作搭檔, 使用一副去除大小王后的撲克牌(52張)進行對抗。
打牌的四個基本過程為:發牌、叫牌、打牌、計分。
1. 發牌(dealing):傳統橋牌為人工發牌,由桌上其中一位牌手將52張牌充分洗牌後按牌背朝外的方式隨機地分發給東南西北四家,每家13張。
一場橋牌比賽往往要進行多副,每副的發牌就按牌副順序依次由北、東、南、西四家牌手循環進行。
2. 叫牌(bidding):現代橋牌也稱定約橋牌(contract bridge), 叫牌的目的就是確定每副牌的最終定約。
叫牌開始於發牌人的首叫,然後由四家牌手按順時針由低往高輪流競叫,終止於最後一個叫牌後連續3家不叫(pass), 最後一家的叫品就成為最終定約。
每家叫牌的高低是根據自己對所持13張牌的牌值牌力估算來決定,過高與不足都會導致失敗。
3. 打牌 (play):叫牌結束後取得定約的搭檔一方成為定約方或攻方,另一方就成為防守方。
打牌就是定約方通過做莊(declarer-play) 來完成自己的定約 (to make the contract) 與防守方力爭擊敗對方定約(to defeat the contract)之間所進行直接地對抗與角力的過程。
4. 記分(scoring):每副牌打完後,打牌雙方要對定約方是否完成或超額完成定約,或定約失敗以及具體失敗多少進行量化確認,並按通用的積分規則轉換成具體得失分數後記錄在標準的計分表上,待比賽結束對雙方得分進行統計與比較後決定比賽的最終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