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 11歲的小慧(化名)隨父母去親戚李某家玩耍。由於天氣寒冷,李某即拿出一隻電暖寶,插上電準備讓小慧取暖。然而,就在小慧準備去拔電暖寶插頭時,電暖寶突然發生爆炸。
事故導致小慧的胸部、右手手臂、右腿膝蓋被噴出的高溫液體灼傷。劇烈的疼痛讓小慧哇的一聲哭喊起來。小慧的親戚迅速將小慧送往當地醫院治療,後又轉至南通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
事後,醫院診斷為熱水袋爆炸灼傷佔總體表面積的7%,深二度。經深度創面切削痂植皮術後出院,小慧為此花費醫療費4萬餘元。
電暖寶系李某在附近錢某開設的一家小店購買,而錢某系從南通一家電器經營部批發。
事故發生後,經工商部門調解,電器經營部墊付了1萬元醫藥費。經鑑定,小慧的右下肢及胸部、右手見片狀創面,創面基底紅白相間,觸痛遲鈍,總面積約7%。住院期間行深度創面植皮治療,活體檢查見局部有疤痕形成,熱水袋爆炸灼傷診斷成立,其後續美容整形約需3.5萬元。
2017年3月,小慧一紙訴狀將錢某及電器經營部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整形費等費用。為查明電暖寶是否有質量問題,法院委託相關部門作質量鑑定。但由於樣品已發生爆炸,熱媒流失,原有面貌發生改變,不具備產品質量鑑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