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網獲悉,2019年4月2日,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因使用一名公共衛生專業醫師為患者實施終止妊娠手術。被青島市衛生計生委依法進行處罰。
根據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同時,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據此,2019年4月2日,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因使用一名公共衛生專業醫師李某某為患者實施終止妊娠手術被市衛生計生委處以1000元人民幣的處罰。
信網注意到,2019年1月8日,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曾因《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未核准計劃生育專業,實施終止妊娠手術被市衛生計生委警告。
為進一步核實此事,信網聯繫到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截至發稿,院方未給出回復。
針對此事,膠州市衛生局醫政科工作人員表示,據他們所知,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取得了《醫療職業機構許可證》,也取得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職業許可證》,是可以實施終止妊娠手術的。但該醫院在《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上少了計劃生育專業,衛計委責令其儘快審批後加上此科目。
此外,工作人員告訴信網,該醫院使用的公共衛生專業醫師李某某為患者實施終止妊娠手術這一問題有很大可能為歷史遺留問題,有很多工齡較高的醫師,幾十年從事此專業的工作及手術,但隨著醫療系統的不斷細化,這部分醫師相關資格證件的缺失也是一種疏漏。
信網記者 叢黎 來源: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