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銀座購物廣場(資料圖)
市民張女士反映:銀座購物廣場汶上店違規出售過期的寶潔旗下玉蘭油系列香皂。在汶上縣工商局查處前,已出售好幾個月,購買的市民不少。
「像銀座這樣的大型企業賣過期的東西這不是坑害老百姓嗎。過期好幾個月了,現在都流入市場了。過期好幾個月還在商場賣著哩。」市民張女士說。
香皂過期好幾個月仍照常出售 工商局已扣留
據市民張女士介紹,銀座購物廣場汶上店相關工作人員明知香皂已經過期,但依然和相關商品一樣被放置在日用品貨架上照常出售幾個月。
記者注意到,這款香皂屬於寶潔公司旗下的玉蘭油品牌。至於為何香皂已過保質期但仍在正常出售,張女士很氣憤,但不清楚具體原因。
「像銀座這樣的大型企業賣過期的東西這不是坑害老百姓嗎。過期好幾個月了,現在都流入市場了。過期好幾個月還在商場賣著哩。」市民張女士說。據張女士介紹,目前這款香皂也有很多市民購買,很多市民並不清楚香皂已經過期。「這些香皂肯定有進貨成本啊,銀座肯定想能多賺就多賺點吧。」
記者了解到,汶上縣工商局已經對此事進行調查。記者隨即致電工商局,確認工商局已經現場扣留正在貨架出售的玉蘭油香皂。
汶上縣工商局:扣留香皂 正擬處罰方案
張女士反映的問題得到汶上縣工商局的證實。據汶上縣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員介紹,9月14日,汶上縣工商局工作人員到銀座購物廣場汶上店現場查收了過期的玉蘭油香皂。
據工作人員介紹,這批香皂生產廠家位於廣州,屬於寶潔公司旗下。9月14日,汶上縣工商局現場扣留的這批過期香皂共有10包左右。現在對銀座購物廣場汶上店尚未處罰,正在擬相關材料。
「現在是扣留產品,根據消保法可處以兩倍金額罰款。」工作人員介紹。
據了解,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消費者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責任的,消費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追償。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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