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瀋陽一男子建微信群後疏於管理,結果群中有一個人每天發送淫穢視頻,最後群主吳某因視而不理,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在此,鄭重提醒,2018年,一個與所有人相關的法規生效了,那就是《網際網路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這個規定明確了一個責任,即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
那網際網路群組包括些什麼呢?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都屬於法定的網際網路群組。
由於疏於對群的管理以及群內不當言論被處理的群主,各地都有。
遼寧一男子用微信群,結果群中有一個人每天發送淫穢視頻,最後群主吳某因視而不理,涉嫌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貴州一男子,在微信群中發布一條帶有誹謗、侮辱性質的不當政治言論,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安徽一男子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在微信群中發布「他們傻X嗎,下雨還查?一群傻X窮這個樣」等侮辱性言語,被行政拘留五日。
湖北一些人採取利用微信群傳播請願書,擅自上街遊行,聚集請願,被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誡勉談話5人。群主因未對不良言論制止,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遼寧一男子建微信群進行賭博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為什麼要首先對群主追責呢?
關鍵是因為群主在建群的那一刻,就有了刪減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員的權利。有權利就有義務,同時群主就有了監管這個群的義務。
那群主應該怎麼做呢?
按照《規定》的要求,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發布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布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
當然,如果涉及到違法犯罪,群主放任群員違法犯罪,極有可能被認定為共同犯罪,追究 法律責任。
家長如果被追究責任,不僅僅是自己遭殃,犯罪記錄將伴隨終身,更會影響到孩子的前途,以後子女想要考公務員,上警校、軍校,入黨等都會受到限制。
玩微信,要小心啊,快轉給身邊的人吧!
來源:小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