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藥店經理人整理
由於疫情的影響,網絡售藥一方面在公眾安全用藥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諸多的違法問題。
有人在網上賣假藥,宣稱專治「疑難雜症」,3000餘人被騙1000多萬;也有人在疫情期間打著「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的噱頭在網上賣假藥.網絡的便捷性給人們提供了更多的服務,也為不法分子打開了一扇違法的窗口。
網上賣藥,大檢查開始
4月24日,國家藥監局針對「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召開了視頻會。該視頻會明確,要針對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展開專項整治。
(圖片:截取至國家藥監局)
視頻會指出,近年來,藥品網絡銷售呈現出快速發展勢頭,網上購藥因其方便、快捷而受到越來越多公眾青睞。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限制社交距離、人員居家隔離的情況下,網訂店送的網絡售藥模式,在保障公眾基本用藥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誠然網絡售藥作為新興業態,有著其獨有的優越性,但是守法經營、「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不可違背,質量安全的底線不能突破。
對此,國家藥監局要求,要對藥品網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重點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重點打擊「海淘神藥」、「民間偏方」、非藥品冒充藥品等無證產品和無資質經營者,嚴厲查處網絡非法銷售疫苗、血液製品、麻精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行為,規範網售處方藥行為,全力消除風險隱患,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二是抓好任務落實,各省級藥監部門要及時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加強政策宣貫,強化行業自律;同時加強線索排查和案件查辦,對製售假藥等重要線索要集中優勢兵力、堅決一查到底,依法予以嚴懲,嚴格處罰落實到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探索信息化監管手段,督促落實第三方平臺管理責任,實現「以網管網」;同時要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藉助藥品追溯信息和網絡交易留痕信息,提升監管針對性和靶向性,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監管」。
處方藥網售,一定要合規
新版《藥品管理法》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應當遵守本法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而不是如送審稿提到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
和原先相比,新版《藥品管理法》並未一刀切,也為網售處方藥提供了可能性。然而,這也是最令人擔憂的。
廣州日報曾發文點評,「處方藥,顧名思義,需要憑醫生的處方才能購買。過去處方藥不許網購,去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藥品管理法》堅持該放開的放開,該嚴禁的嚴禁,對網購藥物列好「負面清單」,為慢性病患者買藥等帶來了極大便利。不過,如何確保處方真實呢?尤其在線診療服務駛入「快車道」,處方日趨電子化,電子處方的開具、審核、驗證如何強化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