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顧永林 圖丨天津市檔案館
居民身份證明書,俗稱「良民證」。(圖片進行了部分處理)
在抗日戰爭題材的影視劇裡,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畫面:路口的日本鬼子全副武裝,逐個盤問、搜查過往的老百姓,如果老百姓能拿出證件,並說上幾句當時的宣傳口號,日本鬼子就會說:「你的,大大的良民」,然後放行,這個重要的證件就是俗稱的「良民證」。你見到過真實的「良民證」什麼樣子嗎?近日,天津市檔案館就徵集到一件70年前的「良民證」,讓我們一探究竟。
從這張發黃的紙片中我們可以看到,證件整體採用豎版的格式,文字採用的是繁體漢字,並沒有日文。在正文部分,最右側中間寫著:居民身份證明書,內容部分依次姓名、年齡、籍貫、住所、職業等。左側上方是一張一寸黑白照片,照片下方是附註:一、此證如有遺失須聲明補領;二、如遷往他處須將此證繳還。在證件的下半部分加蓋紅色的方形大印章作為底紋,上有「武清縣署」四個大字。表格外則是填發日期、發證機關、證件編號等信息。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整個證件上並沒有出現「良民證」字樣呢?其實,「良民證」的只是老百姓對它的稱呼,它的正規名字是「居民身份證明書」。日本侵略中國期間,為了佔領區的安全,強制發放居民身份證明書,以加強對中國老百姓的身份管理。戰亂期間,所有淪陷區的中國老百姓就靠這樣一個小小的證件證明著自己的身份,而這張證件卻是由日本控制的偽政權所發。當時,居民身份證的作用很大,在緊急時刻可以用於「救命」,如果被查的時候沒有證,可能就會被扣押,麻煩也就大了。
據該證件的主人趙老先生講,他1941年從武清老家來天津市區學買賣,要經常外出,必須辦理「良民證」以方便通行。按照規定,證件的持有人換工作或者換住所時應該將證繳回,到新地方後再重新辦理。由於某種原因,他的沒有繳回,所以就保存下來至今。
良民證的使用在日本侵華期間發生過很大的變化。抗戰前期,如1937年,在路上的日本兵身強體壯,極其囂張,路人不僅要出示證件,而且還要向日本兵鞠躬,甚至行禮動作慢了都不行,有可能招來皮肉之苦。後來,又增加背誦侵華宣傳口號的要求,只有說出幾句諸如「大東亞共榮」之類的話,才能被日本兵認可為「良民」。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情況有所轉變,日本兵數量明顯減少,而且老弱病殘的居多。後期日本人實行懷柔政策,對於鞠躬等不作硬性要求了,有的人要行禮也會被拉住。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預示了日本兵力空虛,即將走向失敗。
1945年,強弩之末的日本鬼子走投無路,只好無條件投降。中國老百姓歡天喜地的走上街頭奔走相告。作為日本侵華罪證的「良民證」,也被丟進了歷史的垃圾堆,有幸保存下來的幾張,依然提醒者我們,時刻要不忘國恥,發奮圖強,實現民族的繁榮富強。
作者單位:天津市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