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巡邏途中遇到一輛發生故障的「奔馳500」轎車,發現其存在偽造號牌、行駛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1月28日早7時許,駕駛這輛問題奔馳車的男子棄車逃逸,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六大隊以微信喊話形式,督促該男子配合調查。
11月28日6時57分,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六大隊大隊長於鵬飛帶隊巡邏至青銀高速交城收費站出口時,發現京QG2L07奔馳轎車停在收費通道附近,旁邊停著一輛大貨車。近前看時,大貨車正在為奔馳轎車「搭線」充電。
奔馳轎車駕駛人系一名年輕男子。他說,他的車走到收費站出口時沒電了,所以求助過路大車駕駛人幫忙。
例行檢查中,奔馳轎車駕駛人出示的行駛證只有正證沒有副證,也不能出示駕駛證,只是打開手機讓民警觀看其駕駛證照片。照片顯示,該男子叫吉楠,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人,1991年出生。
進一步檢查時,更嚴重的問題來了:該車行駛證和號牌均系偽造。見勢不妙,該男子趁著民警正在專心核查車輛識別代碼,棄車逃離現場。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六大隊現已查證核實,京QG2L07這個車號沒有任何信息,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空號」。該車初次登記日期為2005年8月,檢驗有效期截至2007年8月31日,原註冊地為遼寧省瀋陽市。該車11年前從瀋陽車管所辦理了轉出登記,但再未辦理轉入登記。另,駕駛人吉楠的駕駛證因超分、違法行為未處理,此前已被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十大隊依法扣留駕駛證。
目前,這輛奔馳轎車已被依法扣留。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六大隊民警經多次聯繫駕駛人吉楠無果,已通過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督促其放棄僥倖和逃避念頭,儘快到該大隊接受調查處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要分別被處以5000元罰款。
來源: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