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坐擁」多套房產、
每天睜開眼就能收房租,
這樣的生活是不是
有些令人羨慕?
但令小坊震驚的是
有些人雖然每月收取不菲的房租
但租出去的卻都不是自己的房!
怎麼辦到的?
昨天(11月4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兩起作案手法相近的詐騙案件。兩名被告人分別在2018年7月至九月及2019年11月至12月間,將多間長時間空置無人居住的房屋私自侵佔,並謊稱擁有房屋的處置權,以騙取租客租金。而這一切竟都是在物業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進行的。
據介紹,被告人姚某通過尋找毛坯房、觀察人員往來等方式,了解到在浦東新區高橋鎮康悅路325弄浦凌佳苑28號內,有多間尚未分配的動遷房或有主但長期空置、無人居住的房屋,並摸清了物業對這些空置房屋的巡查規律。
姚某利用撬鎖、換鎖等方式將房屋私自佔為己有,並通過散發、張貼租房小廣告、私人中介等方式尋找租客。
2018年7月初,姚某謊稱受房東委託,將其中一間空置房屋換鎖後出租,騙得租金人民幣6300元;之後又以相同的方法,出租了10間空置房,共計騙得八萬餘元。
不僅是姚某,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另一名被告人薛某也以相似手法 實施了詐騙,將芳華路933弄及華繡路179弄五間空置住房出租,騙取被害人錢款9萬餘元。
項群傑 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犯罪嫌疑人都對這幾個小區很熟悉,發現小區裡有一些沒分配的動拆遷的房子、或是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子,他們就發現這裡面有利可圖。
被害人在已經租得房屋之後,他就開始裝修了,把裝修材料運進小區的過程當中,被物業給發現了,所以才案發。
法院認定,被告人姚某與薛某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姚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由於兩個小區在日常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才導致這兩起案件的發生。11月4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對兩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加強對小區空置房的管理、加強對黑中介的排查與管理,及對小區周邊開鎖人員的管理。
兩位小區物業代表均在現場表示,會對小區管理進行整改,防止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
記者 | 宣克炅
編輯 | 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