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臺灣「聯合新聞網」報導: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老闆杜禹翰,在臺設立大坵島開發公司、雙龍國際科技公司,佯已取得菲律賓水牛島市政府開發許可,邀民眾投資博弈事業,先後向上千民眾吸金2億1587萬餘元,臺中地院昨天依違反銀行法將雙龍集團臺北地區業務負責人劉元芳判刑3年8月,杜的妹婿許仁德判刑4年8月。而在逃的杜禹翰由中檢通緝中。該案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杜禹翰(中檢通緝中)為菲律賓雙龍國際集團實際負責人,陸續在臺北市松山區設立大坵島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在臺北市中山區設立雙龍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劉元芳(女,69歲)於2016年4月8日,參加雙龍集團在臺推行的投資方案後,即擔任雙龍集團臺北地區業務負責人及講師,綜理雙龍集團臺北地區之招攬投資業務。
許仁德(44歲)是杜禹翰的司機,且是杜凱玲(即杜禹翰的胞妹,由中檢通緝中)的配偶,負責雙龍集團在臺招攬投資收取投資款、發放紅利等業務。
劉元芳、許仁德等人,對外宣稱杜禹翰及陳昆聯2人分別為雙龍集團之總裁、副總裁,該集團旗下設有大坵島公司及雙龍公司,大坵島主要發展項目為菲律賓的博弈產業,雙龍公司主要發展項目為新能源標案、菲律賓水牛島不動產開發。已取得菲律賓水牛島市政府開發許可,建有國際機場、國際碼頭遊艇俱樂部、高爾夫球場、五星級飯店、渡假村、水上主題樂園、商城、賭場,整合多方資源開發,錢景亮麗,獲利豐厚可期等內容,並自2016年4月8日起,陸續臺中市太平區賀緹酒店及北市西華酒店等處所,舉辦投資說明會,由杜禹翰、陳昆聯、劉元芳等人對不特定民眾講解。
推廣以投資菲律賓水牛島之博弈事業及土地開發等為名而由雙龍公司發行的投資方案,並保證每月有18%獲利,採周領利潤方式發放紅利,迄領滿200%為止,投資方案則分級為每單位新臺幣3萬5000元、10萬元、16萬5000元及35萬元等,並可分別領取8%、10%、12%及15%等不同級別推薦獎金。
杜禹翰等人即藉此以雙龍公司名義向不特定民眾招攬投資,並分別以大坵島公司所申設的國泰世華銀行慶城分行、雙龍公司所申設之臺新國際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等帳戶收受匯款,暨由杜凱玲、許仁德等人收取現金,迄至2016年11月間止,吸收資金達2億1587萬餘元新臺幣。
杜禹翰及許仁德吸收投資者資金後,為規避檢調機關追緝資金流向,由許仁德依杜禹翰指示,陸續自大坵島公司的銀行帳戶提領款項,並兌換成美金,先後攜帶美金83萬2000元,出境至菲律賓,再交杜禹翰,以此方式隱匿、掩飾吸收資金去向,非法進行洗錢。至去年8月16日,檢調前往劉元芳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
劉元芳及許仁德否認違反銀行法,劉辯稱「我是第一個投資的,投資杜禹翰」,是本案投資被害人之一;而許辯稱「我只是司機而已」,單純受命於杜禹翰等人,對杜禹翰等人所為招攬投資業務一概不知,法官不採信,將兩人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