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與大使館有何區別:
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有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等,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領事館的重要職責是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籤證。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係,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大使館的職責範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
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
目前,中國在166個建交國設有157個大使館、60多個(總)領事館。
圖為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駐暹粒領事辦公室(源於網絡)明白了大使館跟領事館的區別,那你明白華人、華僑、華裔的區別嗎?劃重點:華裔雖具有中國血統,但國籍不是中國公民。
華裔在外面發生意外需要國家幫助的時候求助的是他國籍所在地的國家,中國的使領館沒有幫助他的義務。
是指已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後裔;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後裔。「外籍華人」也稱「華人」,與「華裔」含義基本相同,統指加入外籍的中國公民和他們的外籍後代。在應用範圍上講,「華人」一詞的使用頻率要高於「華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因此,父母雙方均為中國留學生的,在國外所生子女不具有外國國籍,不是外籍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