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擊檢查現場,執法人員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了詢問並查封不合格電動車65臺。11月9日,國家摩託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顯示,該企業銷售的「三松」、「盛江」、「雄鷹」3個品牌的電動摩託車均屬於不合格產品。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9條規定,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處罰。據悉,此次聯合行動是警方按照「以打促管」的工作思路,通過對個案的深挖、源頭的打擊,建立起的超標電動車聯合治理機制。
接下來,執法人員將進一步加大對超標電動車的查處,從交通檢查、門店巡查、隨機抽查、案後倒查等多渠道強化對門店、總經銷商和廠家的溯源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參與行動的執法人員一家不僅僅是市場監管局了,而是公安民警和經信委(對應工信部)的聯合執法,可見事態之嚴重,執法強度之大。新國標時代,生產資質、產品認證仍是廠家和經銷商不得觸碰違逆的高壓線,有些電動車即使價格再低,也不能經營!✦ 推 薦 閱 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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