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誰҉҉҈҉҉҉҈҉҉҉҈҈҉҉҈都҉҉҈҉҉҉҈҉҉҉҈҈҉҉҈可҉҉҈҉҉҉҈҉҉҉҈҈҉҉҈以҉҉҈҉҉҉҈҉҉҉҈҈҉҉҈打҉҉҈҉҉҉҈҉҉҉҈҈҉҉҈出҉҉҈҉҉҉҈҉҉҉҈҈҉҉҈的҉҉҈҉҉҉҈҉҉҉҈҈҉҉҈字҉҉҈҉҉҉҈҉҉҉҈҈҉҉҈,҉҉҈҉҉҉҈҉҉҉҈҈҉҉҈不҉҉҈҉҉҉҈҉҉҉҈҈҉҉҈信҉҉҈҉҉҉҈҉҉҉҈҈҉҉҈你҉҉҈҉҉҉҈҉҉҉҈҈҉҉҈就҉҉҈҉҉҉҈҉҉҉҈҈҉҉҈試҉҉҈҉҉҉҈҉҉҉҈҈҉҉҈試҉҉҈҉҉҉҈҉҉҉҈҈҉҉҈!҉҉҈҉҉҉҈҉҉҉҈҈҉҉҈ 試҉҉҈҉҉҉҈҉҉҉҈҈҉҉҈!҉҉҈҉҉҉҈҉҉҉҈҈҉҉҈ 2020年12月30日的一個下午,
距離新年還不到31小時。
居住在雲和的張某,卻因為一件小事,
以一個不一樣的姿勢跨了年。
12月30日17時左右,張某騎著電動車到了城南路與復興路路段,由於未佩戴頭盔,被正在執勤的交警大隊輔警小何攔住糾正。
面對小何的勸阻,張某脾氣爆發,對小何辱罵、衝撞並推搡。
周圍路人紛紛好言相勸,可無論誰說也不好使。
接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後,輪番對張某進行勸說,張某拒不配合,開始耍賴,還對執勤人員施展了連踢帶撓的「功夫」。
最終,張某因侮辱和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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