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飛機在飛行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後果會很嚴重,所以為了保障乘客安全,國家對於能帶上飛機的物品做了許多限制,有些物品可以隨身攜帶,有些物品可以辦理託運,有些物品既不可以隨身攜帶也不可以辦理託運。一、化妝品限量攜帶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洗髮精、沐浴露不包括在內。
二、打火機、刀具、異味很大的食品、水果、酒、飲料詳: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乘機,但屬於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隨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態物品除外。酒類物品不可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託運行李交運。
三、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交運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間的,交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交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四、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可攜帶乘機旅途必需的液態藥品,但需出示由本人名字的醫院證明或者醫生處方;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的液態乳製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準予攜帶乘機。
五、液態物品,包括所有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物品。
例如礦泉水、飲料、湯及糖漿、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剃鬚泡沫及香體噴霧、牙膏、隱形眼鏡藥水、頭髮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膠產品等。
六、香水限帶500毫升,限帶的生活用品累訐不和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包裝好的白酒限帶1公斤。 槍枝彈藥、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氣、酒精、油漆、煙花爆竹)、腐蝕性物品、劇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險品。
《民用航空法》第193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隱匿攜帶炸藥、雷管或者其他危險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險品品名託運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隱匿攜帶槍枝子彈、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198條規定,聚眾擾亂民用機場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法律責任告知書》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規定,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託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火柴。如您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託運行李中有打火機火柴的,請您取出並自行處置。否則,您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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