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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何俊堯今日(8月12日)指兩名警員供稱的經過與涉案錄影不符,猶如身處「平行時空」。他們作供時更常常答非所問,「用大話冚住大話」,說法不合邏輯、砌詞狡辯。法庭拒絕信納其供詞,並斥他們截停兩被告時態度「十分輕佻」,僅為了阻止拍攝而截停,並非正當地執行職務,故裁定仇與其男助理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又指警員制服時使用了不當武力,值得關注;又稱法庭雖無權向當局下令,但著控方記錄在案。
裁判官何俊堯判案,多次被人覺得有爭議:
•灣仔警察總部去年6月曾遭暴徒包圍,其間大學二年級生王愷銘(19歲)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寫上「condom」諷刺警察,事後承認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何俊堯於6月10日判刑時苦口婆心表示,不想判阻嚇性或懲罰性重刑,最終判感化一年及賠償1200元。
•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24歲)去年10月31日萬聖節晚上,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方向拋擲兩個麻包袋襲擊。鍾於6月4日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何俊堯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去年11月患有亞氏保加症的15歲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於5月19日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裁判官何俊堯得悉後卻表示:「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嘅時候。」何官雖稱被告幹犯的事件非常嚴重,但續準他保釋至7月1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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