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網購這種玩具可能觸犯刑法 有人因此被公訴!

2021-02-15 央視新聞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青海網絡廣播電視臺」矩陣號、澎湃新聞

以「火柴槍」為關鍵詞在淘寶網上搜索,可搜索到上千個店鋪,這些店鋪出售的「火柴槍」標價從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百元左右的平價「火柴槍」最為熱銷,有賣家月銷數百支。賣家往往以「懷舊玩具」為名宣傳,稱主要「聽個響」。

不過,網購「火柴槍」,也可能有觸犯刑法。

△ 網店中某款「火柴槍」的介紹頁面。

「買家」獲刑:罪名不一,有被告人稱就是「為了玩」

據媒體此前報導,1月10日,湖南株洲男子葉某因網購了一把售價148元的「火柴槍」給孩子當玩具,被檢方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提起公訴。

記者以「火柴槍」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搜索,得到12起涉及通過淘寶網交易火柴槍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中有淘寶買家,也有淘寶賣家,他們分別被判犯非法持有槍枝罪,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等。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有4起淘寶「買家」獲刑的案例,他們購買的「火柴槍」均被認定為槍枝。

在內蒙古2015年11月判決的一起案例中,33歲的代某通過淘寶網購了兩支鋼筆式「火柴槍」,偵查人員又從其住處搜出了另一支「火柴槍」。經過鑑定,這3支「火柴槍」都被認定為槍枝。

根據鑑定意見,3支「火柴槍」用發令彈做發射藥,發射5.5mm金屬鋼珠,也可發射制式小口徑運動步槍彈,經射擊實驗,擊發性能良好。代某辯解稱,買槍的目的就是「為了玩」,不知道這個槍有殺傷力。

△ 「火柴槍」資料圖

「火柴槍」經過改造後有殺傷力

由公安部發布、2008年3月1日實施的《槍枝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規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非制式槍枝致傷力判據為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釐米」。雖然這個標準現在存在有一定的爭議,但在標準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還是以此為標準。而根據這個標準,一些打氣球的氣槍都可以被認定為槍枝。而火柴槍如果只是以火柴為動力,不進行改造,並沒有問題。但如果進行改造,發射鋼珠等就可能被認定為槍枝。

經過檢查,上述涉嫌犯罪的火柴槍,有撞針、槍管,大小材質都和制式手槍有相似之處,殺傷性不小,嚴禁買賣。因此,不要在網上買火柴槍,更不要進行改造,否則就可能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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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唐怡  主編/王興棟

編輯/陳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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