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通過QQ、微信冒充熟人詐騙
案例介紹:2021年1月5號19時許,會東縣潘某報警被詐騙。經查:2021年1月4號,微信名為鄭某某的人冒充領導添加潘某微信,2021年1月5號9時許以託領導辦事需要感謝為由進行詐騙,共三次向其指定的交通銀行卡內轉入11萬元,一次向農業銀行卡內轉入4萬元,合計被詐騙15萬元,未止付成功。
詐騙手法解析:QQ、微信詐騙主要有以下幾種詐騙方式:
1、犯罪嫌疑人通過技術手段獲取公司人員架構,複製公司老總網絡通訊工具暱稱和頭像圖片,再使用QQ(微信)冒充公司老總,假借和其他公司合作夥伴籤合同為由,將公司財務拉入事前準備的QQ群(微信群)內,讓財務向對方公司的指定帳戶匯款。
2、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馬程序盜取對方QQ密碼,截取對方聊天視頻資料,熟悉對方情況後,冒充該QQ帳號主人對其QQ好友以「急需用錢」、「借錢」等事情為由實施詐騙。
3、犯罪嫌疑人使用QQ、微信等網絡通訊工具,模仿相同暱稱和頭像冒充受害人的上級領導、熟人等身份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帳戶匯款、充值、購物,從而實施詐騙。
4、利用微博、微信、QQ等通訊工具冒充受害人在國外的朋友,稱購機票時支付寶或者銀行卡受限制不能使用,需要受害人代買機票,然後聲稱向受害人支付寶或銀行卡轉帳,並把虛假的轉帳成功截圖發給受害人,受害人看後信以為真,繼而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打款購票,最後發現被騙。
5、犯罪嫌疑人通過QQ冒充受害人子女給受害人發送信息,以報名培訓班為由,提供虛假的聯繫方式讓受害人進行聯繫,之後犯罪嫌疑人冒充培訓班老師以交納學費為由讓受害人進行匯款,實施詐騙。
6、犯罪嫌疑人通過QQ冒充受害人子女給受害人發送信息,假稱其在國外的教授回國,教授國內親屬要做手術急需用錢,但由於教授回國前,因帶現金太多不方便,已交由其保管,誘導受害人與教授進行聯繫給予幫助,隨後犯罪嫌疑人冒充該教授讓受害人想辦法給其匯款,進而實施詐騙。
防範提示:一是添加好友要謹慎。二是QQ、微信被盜,馬上通知親友,防止冒你之名行騙。三是財務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工作流程處理財務事宜,不能因任何特殊原因違規操作。四是不要在QQ、微信上處理財務事宜,凡是涉及資金轉帳事宜的必須當面或者電話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