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一男子去年8月借錢4500元,至今仍未歸還,並且,電話、微信都無法聯繫。律師稱,欠錢不還並拒接電話,這就符合「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非法佔有情形,可以向公安機關起訴詐騙。
黃奇(化名)和段峰(化名)都在清城區做生意,兩人由於是老鄉而成為朋友。
去年8月份,段峰告訴黃奇,由於自己的生意暫時沒有掙到錢,就向黃奇借了1000塊錢,之後,又借了兩次,一次借了2000塊錢,一次借了1500塊錢。加在一起共計4500塊錢。
借錢的時候,段峰說,自己的生意很快就要掙錢了,會在半個月後,把錢都給還了。一直到了去年12月份,段峰再也沒有提過這個事情,而且,他跟黃奇的來往也減少了很多。
今年3月,黃奇實在忍不住了,他就主動給段峰打電話,主動提出來要還錢。段峰一口答應,一周之內就會還錢。但是一周過去了,段峰並沒有還錢。
然後,黃奇就給段峰發微信,聲稱要跟他一起吃飯,但是段峰不回信息。接下來,無論黃奇再怎麼發信息,段峰都不回。然後,黃奇就給段峰打了很多次電話,通常他都不接。有時候電話打多了,就會有一個非段峰本人的人接電話,聲稱:「段峰有事,不方便接聽,稍後回電話。」但是,並不會回電話。
雖然黃奇知道段峰居住的小區,但是不知道具體住在哪一棟。段峰的工作是做生意,沒有固定辦公地點。黃奇認為,段峰是在有意躲避。在這種情況下,黃奇該怎麼追回欠款?
廣東卓凡(仲愷)律師事務所律師餘安平認為,黃奇借錢給段峰屬於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兩人無論是口頭約定還是書面約定,只要黃奇實際向段峰借出款項則借貸關係成立。黃奇一方面應該固定證據例如微信、簡訊、電話錄音證明段峰欠款,另一方面則通過正常方式協商。協商未果的,黃奇應當向法院起訴。
另外,本案中段峰欠錢不僅不還並拒接電話,這就符合「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非法佔有情形,可以向公安機關起訴段峰詐騙。廣東清遠等地詐騙4000元以上為「數額較大」,如果有證據表明段峰以借錢為由詐騙,則屬於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