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解釋:從標線的含義來說,虛線允許變道;但從交通秩序的角度來說,虛線變道要視情況而定。
不少司機性子急,喜歡在車很多的時候打尖插隊,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加塞」。不僅影響了排隊車輛行駛的秩序,還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
《道路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違反上述規定將受到一次記2分並罰款300元的處罰(具體罰款數額各地有所不同)。簡單地說,在道路通行順暢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借道通行是允許的;但在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者車輛緩慢行駛的路段,借道通行強行變道是禁止的。大家知道,靠近路口紅綠燈的車道線都是實線,可是因為車隊比較長,所以就一路排到了虛線處。這時如果虛線變道的話,同樣吃到了交警開出罰款300元扣2分的罰單,原因仍然是打尖插隊。
既然在堵塞的情況下不允許虛線變道,那在路好車少、交通暢順時虛線變道,就不算插隊打尖吧?這樣想的話又錯了。
通行順暢虛線變道一般是沒問題的,但是有很多車子為了趕時間,找機會強行變道,甚至頻繁變道,這樣是比較危險的。而且有時候車流量較大,車速較快時,如果有強行變道的情況,這樣很容易發生追尾。並且不要天真的認為追尾是後方全責,如果前車有強行變道的情況,那麼這時候是前車全責的。
因為交通法規定: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4、變更車道不宜過緩,一般應在50-60m的距離內變更車道。
5、每次變更車道,只能變更到相鄰的車道;不得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實線一側的車輛嚴禁變更車道。
6、在有導向車道的路口轉彎時,要注意觀察指路標誌或路面導向箭頭,在進入實線區前,按導向箭頭方向根據選擇的行駛路線變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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