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高能!注意:一大波獎學金來襲!

2021-02-26 三亞學院

關於開展2014-2015學年書福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了鼓勵廣大同學勤奮學習、勇於實踐、積極進取、奮發向上,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各學院的實際情況,現將2014-2015學年學生書福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書福獎學金的對象

在我校有正式學籍、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

二、書福獎學金評選條件

書福獎學金的評定標準嚴格按照《三亞學院書福獎學金評定辦法》(二○一三年修訂版)執行。

三、書福獎學金的指標分配及金額標準

1.書福獎學金獎項分為一、二、三等,其中一等獎學金為13000元/年,二等獎學金為8000元/年,三等獎學金為5000元/年;

2.每年在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本科生中評出一等獎5人,二等獎10人,三等獎20人。

四、評選步驟如下:

1.各學院負責學生工作的領導對書福獎學金評選進行宣傳發動工作,各學院分團委(副)書記負責組織輔導老師及學生認真學習《三亞學院書福獎學金評定辦法》(二○一三年修訂版),並根據評選通知的時間安排開展評選工作;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必須出具縣級以上貧困證明);

3.以班級為單位,由輔導老師、班級學生幹部、學生代表組成評選小組,依據上一學年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結果及必修課平均成績,對照條例所規定的書福獎學金申請和評選條件提出書福獎學金的初步人選,交班級學生討論,再由輔導老師集中學生意見後確定名單,學生本人填寫《三亞學院書福獎學金申報表》,提交學院獎、助學金評選工作小組討論,確定初審人員名單。

4.各學院將初審名單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對全校書福獎學金候選人申報材料進行匯總,提交學校審批。

5. 書福獎學金的發放方式:

(1)一等獎學金10000元抵充學生下學年學費,其餘3000元分兩次以現金形式發放;

(2)二等獎學金6000元抵充學生下學年學費,其餘2000元分兩次以現金形式發放;

(3)三等獎學金4000元抵充學生下學年學費,其餘1000元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發放;

五、時間及其他要求

1.請各學院團委(副)書記將該學院《書福獎學金審核學生情況匯總表》、《三亞學院書福獎學金申報表》於2015年10月26日之前上交教務處趙老師處。(上述表格紙質版和電子文檔各一份)

2.教務處2015年11月1日在全校公示評選結果。

3.在評選過程中,產生疑問和不清楚的問題請及時與各自的輔導老師諮詢。

備註:

1.書福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原則上不能兼得

2.書福獎學金申請需提交相關的獲獎材料、個人申請書及家庭情況材料的證明

教務處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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